见杜如风一脸惊恐的样子,吴言都快绷不住了。
小样滴!
我可是重生回来的挂逼。
你未来二十年的事儿,我几乎全知道。
跟我比看相,我吓不死你。
其实杜如风比他还大半年多,现在被逼无奈喊了大哥,吴言心里暗爽。
“呃……你看着也不大,怎么……手相看的这么好?”
“天赋!
天赋异禀,明白吗?”
吴言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如果能力跟年龄大小有关的话,那些活一百多岁的人不全都成仙了?”
“咦?有道理!
我也这么想的……”
其实刚刚重生回来的时候,吴言就想过这个前世唯一的死党。
但前世二人是在大学里认识的,如今自己已经脱胎换骨,大概率不会再进那所大学读书,很难再有碰面的机会。
谁知缘分自有天定,被老妈赶出去买书,竟然在火车上相遇了。
看着杜如风带着一丝崇拜的眼神,他难掩心底的激动。
这个货一向自诩聪明、眼高于顶,一般人很难进入他的法眼。
现在难得遇见,要是不好好利用他崇拜强者的特点把他拿下,真是枉费了自己重生一回。
于是接下来,吴言开始投其所好,不停“剧透”
。
纵然杜如风如何聪明、如何爱好广、如何知识面宽,可吴言拥有未来二十年的记忆,他如何是对手?
从挫败到崇拜,等吴言到站的时候,二人已经称兄道弟、勾肩搭背,俨然是一对惺惺相惜的好兄弟了。
杜如风的家在h市,比吴言下车晚,还有两个小时的车程。
两个人交换了通信地址,约定每周写信,然后挥手告别。
“言哥,到时候约好了,咱们报同一所大学。”
“疯子,那你可要努力了,高考别被我落太远!”
“嗯……”
杜如风沉默,难得谦虚了一回,“以我现在的水平看……还真有那个可能。”
“没事儿!”
他乐呵呵地说:“这不还有半年呢嘛!
看我怎么过你的!”
“我,可是天才!”
……
提前找到了疯子,吴言心情大好。
下了火车,随着人流走出车站。
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看着老实巴交的,背着个破旧的迷彩包,扶着个颤颤巍巍的老太太,走在吴言前面。
一个小平头迎上来。
“大哥,去哪儿?打车不?”
“s市第四医院,带俺娘去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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