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初雨得知沈渊要把沈锦华送去部队锻炼两年,对此决定没有任何意见。
她相信有了沈渊的关照,沈锦华的每一天都能过的水深火热,非常精彩。
比简简单单地抽他一顿鞭子要好的多!
“阿渊,你什么时候忙完工作,带着小晨曦回京市啊?”
宋初雨问沈渊。
他们走了,她要准备找房子,提前做准备。
“你想了好吗?要和我们一起走吗?”
沈渊不答反问。
“我不放心我小弟,就算要去京市,也不是现在。
阿渊,你不用担心晨曦,她已经不太需要我一直陪伴治疗了。”
宋初雨摇摇头,
“她已经可以正常地入学了,只要不看到刀子,鲜血和蛋糕,她现在基本不会犯病,我相信在学校里,正常情况下也不会看到这些东西。
哪怕受到一些刺激,她也能相对控制住自己,不会像之前那样歇斯底里地大喊大叫,也不会麻木地不接收外面的消息,是可以和人沟通的。”
“我相信你的判断,晨曦可以和人做基础交流了。
但是,显然她跟着你,有你陪伴,情绪会更稳定,也能更好的成长。”
沈渊清冷地指出来,
“我问过了,她对离开你很排斥,我若是强行带她离开,恐怕又会让她心里受伤。”
对于沈渊说的这一点,宋初雨也无法反驳。
但是,我们疼爱孩子是对的,可也不能因为疼爱就不敢松开孩子的手,让她独自承受一些风雨,这又会变成溺爱了。
当然了,小晨曦的情况稍微特殊一些,她多些陪伴治疗,总归是对她好的。
可,这不是现实不允许嘛。
她也不能为了小晨曦就妥协了,离开小弟啊。
虽然她也很疼爱小晨曦,可到底亲疏有别啊,小晨曦是沈渊的孩子和责任,又不是她的孩子。
小弟才是她重生回来,想要弥补和保护的至亲,现在看来,小弟基本上已经走上了正道了,可也不能放松。
“先让晨曦跟着你吧,送她上这里的学前班。”
沈渊做出决定。
既然无法将她拐走,那就自己留下来。
“……你们不回京市了?”
宋初雨惊讶,“要常住这里了?你上班不方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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