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韵对沈家还是挺感兴趣的,来到古代才知道,能巴上个好大夫有多重要,尤其是对女性而言,很多病是没办法找大夫的,只能摸索着治。
前段日子宋茹身上起了疹子,忍了好几天,才羞答答地对沈氏说了
“嫂子,你来我房内,帮我吧。”
当时宋筠也在场,真是一脸懵逼,放她大学的时候,别说背上的皮肤了,和舍友搓澡的时候也能面不改色地开黄腔。
沈氏虽然跟着父母学了点医,但放下了这么些年,也就剩了三脚猫的功夫了,凑乎着开副药,过了几天还没好。
宋老太太坐不住了,这才请了大夫。
如今的大夫,都是男人。
会病的女人,那叫医婆,皇宫里会病的年轻女子,那叫医女。
医婆的名声,毁誉参半,暂且不提;医女是宋家请不来的。
因此,也只能让大夫隔着帮着诊诊脉,再让丫鬟描述了下疹子的形状和颜色,勉勉强强吃了几副药,才治好了。
这还是在娘家住着的寡妇呢,要是在婆家,怕不是难产大出血了都没法请大夫去止血
在这样严峻的医疗环境下,宋韵把公寓里那箱常用药和酒精得很重要。
饶是如此,她还是觉得不保险,想着若是能跟着沈家学点基础的医术,就更好了。
沈氏在父母回来的前一晚,就开始对着宋策、宋箴、宋筠念叨了
“我们沈家也是黎阳县人,祖祖辈辈开着沈氏医馆,你们若是问问祖母就晓得,我家是很有名的呢,县里几乎没有没在我家抓过药的人家。”
宋策其实是知情的,二弟满周岁的时候,外祖父母也来了,当时娘就和他提过。
宋箴和宋筠却头一次听说,瞪圆了相似的大眼睛,嘴也吃惊地长着,听沈氏继续说话。
“到你们外祖父这代,因着我爹的天赋实在是好,名头就传到府城去了。
那个时候我还小,只记得我爹说我有这样的手艺,何不带着我们沈家再进一步,于是,我爹娘就卖了家传的医馆,带着我和你们大舅,去府城闯荡去了。
最终在府城也开了医馆。”
宋筠听懂了,怪不得她从未见过外祖一家呢。
医生啊,能在所有繁忙又责任重大的职业里拍前列了,别的行业休息是扣工资难升职,医生休息是要命的。
再加上,以古代的交通情况,和沈氏父母的年龄,舟车劳顿回来次女儿,的确挺难的。
这次,沈氏父母、哥哥嫂子都坐了车来了黎阳县,只略在老宅收拾一番,就打早就来了宋家。
宋韵的大舅,叫沈枫,娶妻刘氏,育有三子一女,分别是十三岁的长子沈诚,十岁的长女沈诺,七岁的次子沈谦,以及还在襁褓里的小儿子,还未取名。
正经亲家来了,宋老太太还是很郑重的,也没叫沈氏去厨下照饭食,而是留她一起招待亲家。
沈父沈母大约六十上下,这在古代已经称得上高龄了,但他们上去却比宋老太太还显得精神些,一来先上下打量沈氏,确认她处处都好,才对着宋念和宋老太太露出笑来,亲亲热热地问候宋老太可好,又问宋念读得如何。
宋念难得地有些拘谨,恭恭敬敬地回着岳父的问话,为了转移二老的注意力,连忙把女儿抱起来,给岳父岳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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