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小说

第44章 第四十四章 来草原的第四十四天(第1页)

别的是谁是谁的,反正王妃是乌迩所有人的。

汉子挺胸抬头,无愧天地,倒是一旁的妇人拉拉他的手,“什么浑话都敢说,要是让王听见了可怎么好。”

住在王庭,身上又有军功,可别因为这点小事惹王发怒。

汉子不以为然,“我又没说错,王妃是咱乌迩的,又不是王一个人的,娶了晋阳公主,那是王八百年修来的福气。”

妇人左右,硬拽着把丈夫拽走了。

瓜果成熟是一个开始,接着,乌迩春日里种下的作物一个接一个地成熟了。

先是玉米。

气候不合,又是第一次种,今年的玉米长得并不好。

缺粒,干瘪,一根玉米长的奇形怪状,但是能吃,嫩一点的直接下锅煮,吃起来也挺香的,还可以埋灶里,用煮饭剩下的炭火烤熟,和烤红薯差不过,这样吃起来更香。

玉米掰下来就晾在帐篷外的空地上,谁家的玉米晒在谁家的门口,金黄的玉米粒中夹了几粒白色的,远远着还怪好的。

然后是青稞,乌迩人种青稞已经有几百年的经验了,游牧民族的主食就是青稞,今年青稞收成不错。

花生果实长在地下,上面是一簇花生秧,出花生先拔花生秧,把上面的土抖干净,连着花生秧一起带回去。

这样还不算完,因为地里会有遗漏的花生。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春日播种,辛苦劳作,怎么舍得把果实留在地里。

扒花生是小孩子的事,秋收不用读,家里大人小孩都在林地里,一个个一边念着“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一边蹲在地上扒花生。

读过之后好像更能体会到种地的不易和辛苦,本上的文字也一下子就明白了。

这群孩子眼睛大大的,每每大人问起是读好还是种地放牧好,都是回答读好。

“阿爷,种地放牧是为了以后过上好日子,我觉得读也可以。”

不过,能不读放半个多月的农忙假,漫山遍野地跑,玩闹,这群孩子还是很高兴的,累了就喝几口山泉水,去山里摘几个野果子,快活极了。

最不好收的是子,因为乌迩日照足,荚一晒就爆开了,地上掉的子太多,得连着土捡,往年只收青稞,今年多开了一半的荒地,肩上的担子也重了。

要紧着收的是棉花,漫山遍野,只要是种棉花的地方就是一片白色,怕下雨,棉花得快些收。

妇人裹着头巾,拿着羊皮袋子,一朵一朵地掐棉花,慢慢地,羊皮袋子就鼓起来了。

而山芋土,白菜萝卜这些是不急的,可以先放放,在收它们之前先把葡萄瓜果收了。

秋收时着满满登登的粮食心里就欢喜,香甜气息会让秋收的喜悦更浓郁。

乌迩人从没见过这么多的瓜,轻轻地拍一拍,听听熟透的响声,然后小心翼翼放进篓里,再装马车上运回去。

六十多里路,只要运回去,就能吃到了。

只不过熟透的哈密瓜,葡萄,甜瓜,西瓜禁不起颠簸。

运回来的一车西瓜全碎了,马车上全是红色的西瓜汁,流的哪儿都是,尼玛痛心疾首,“咋就碎了呢,全碎了啊”

舍不得吃的东西全坏了,比吃不到还难受。

请牢记收藏,网址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穿越之败家福晋

穿越之败家福晋

女主版大纲富察盈玥被脑抽的乾隆陛下赐婚给了十一阿哥,没错就是那个大清有史以来最抠门皇子守财奴爱新觉罗永瑆,富察盈玥累觉不爱于是决定,你当你的守财奴阿哥,我做我的败家福晋,咱们井水不犯河水。...

木叶养猫人

木叶养猫人

穿越到二战末尾时期的火影世界,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二尾人柱力,更巧合的是,舍人发现自己的舌头上居然有着舌祸根绝之印雷之国还是火之国地狱难度的开启模式二尾,你说,大漂亮和小傲娇,这两个名字哪个好...

被八零糙汉子偏宠,她娇软又旺夫

被八零糙汉子偏宠,她娇软又旺夫

闷骚宠妻无底线的糙汉子x外表娇软内心凶残的俏知青aaa  1v1双洁甜宠空间重生打脸不隔夜aaa  逃亡之际,顾安安一跃跳下悬崖。aaa  不曾想再次睁开眼醒来时,她来到了华夏国的八...

我!酒剑仙,蜀山签到五百年

我!酒剑仙,蜀山签到五百年

楚风穿越到妖魔横行的仙侠世界,成为了蜀山剑派一名天赋平平的弟子,原以为自己会咸鱼一生,却没想到觉醒了神级签到系统,别人苦修才能变强,而楚风签到就变强!在锁妖塔签到,获得奖励混沌剑体。在三皇殿签到,获得奖励伏羲剑。在三清殿签到,获得奖励紫金红葫芦!楚风本着不无敌,不轻易下山的想法,在蜀山剑派足足签到了五百年。直到一日,十万年前被封印的绝世大妖,天妖皇杀上蜀山剑派时,楚风不得不出手Ps御剑乘风来,除魔天地间,我在Q群1046449163等你饮酒论道!...

登神之前,做个好领主

登神之前,做个好领主

双阳在上,三月同天,人类帝国的伟大始于神皇登基,一千年来,人类帝国驱逐兽人威震精灵开辟星宇创造传奇,这是属于人类最伟大的时代!兰特听着学者的赞颂,问了一句,我跟您打听一下,咱人类帝国都这样了,为什么我们一个男爵家,被野蛮人碾着跑?伟力归于神皇,灾难始自魔潮。兰特,超凡者的道路已经明朗,你要以往圣为师,以登神为愿好的,那咱们晚上吃什么?...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