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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受刑(第1页)

王甫本就老迈,被阳球狠狠一脚踹倒在地,口中顿时发出了痛苦的呻吟,躺在地上居然起不来了。

“父亲!”

王萌见状痛呼一声,急忙上前扑到王甫身前,眼中迅速蓄满了泪水,急忙使劲想要将王甫从地上拉起来。

“来人,上刑具,把王萌拉走,一个个审!”

左右领命,丝毫不顾王萌的大声呼喊,将其粗暴扯走按在了地上。

阳球却是缓缓走到王甫身前,居高临下的看着这条丧家之犬,冷声道:“乱国逆贼,死到临头还不认罪吗?”

王甫强忍住身体的疼痛,转头目光恶毒的盯着阳球,骂道:“吾为天子近臣、朝廷大员,拜冠军侯,汝焉敢如此辱我!”

“我要见陛下!”

“我要见陛下!”

王甫状若疯魔,显然把天子当做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阳球却是蹲下来轻轻拍打着王甫的脸庞,附在他耳边轻声说道:“本官不是说过吗,你这辈子都别想再见到陛下。

你这狗贼罪证已然坐实,本官其实可以直接给你定罪。”

“不过嘛,你父子作恶多端,既然来到了司隶校尉府牢狱之内,又怎会轻易让你们活着出去?”

王甫转头看着面露戏谑之色的阳球,向来身居高位的这位大宦官,此时居然感觉有些背脊发寒。

就在此时,已经有狱卒带着各种样式的刑具进入了牢房。

阳球走上前去,亲自挑选了一根竹条,对着左右吩咐道:“将这老匹夫绑起来。”

狱卒自不敢怠慢,蛮横的将王甫绑到了一个类似于凳子的东西上面。

王萌见状瞳孔微缩,大声喊道:“家父乃两千石中常侍,怎能受鞭笞之刑,阳球你这贼子休要折辱家父!”

所谓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哪怕到了汉代,这仍旧属于一条不成文的规定,特别是这种两千石大员,就算要被治罪杀头,至少也会给其一个体面。

更何况,汉代讲究以仁义治国,并不提倡滥用刑具。

汉文帝时就废除了割除人体零件的肉刑,改用笞刑进行惩戒。

到了汉景帝时期,天子又觉得笞刑太重,往往人被打死了笞刑尚未执行完毕,所以不断减少笞刑的次数,比如当斩左趾的罪行,从最开始的笞五百直接减到了后来的笞一百。

汉景帝考虑到荆条打起来更疼,而且会将人打得皮开肉绽,又规定笞刑只能使用竹条惩罚犯人,这样刑具受力面积较大,危害性也相对小些。

到了后来,哪怕是这些罪行也能通过上缴钱财进行赎罪。

西汉时期规定使用黄金以为赎刑,到了东汉却改成绢帛用以赎刑,这对于世家官吏以及有钱人而言,绝对是个天大的福音。

他们并不缺钱,所以就算触犯了法律要遭受惩治,也能通过赎刑的方式躲避刑法。

至于普通人,那就很抱歉了,他们根本出不起高额的赎刑费用。

久而久之,刑不上大夫的传统也就成了潜规则,受刑之人最多只用缴纳赎刑的钱财即可。

阳球听着王萌的大声呼喊,当即目泛冷光,对着按住王萌的两个狱卒喝道:“掌嘴!”

“啪!”

“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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