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詹姆
冰冷的薄雾在脸上凝结,给脸染了一层水汽,但他浑身燥热,烦闷无比。
他竟要在这里被狼女的部队追击。
他感觉到一丝疲惫和羞怒,断肢蠢蠢欲动,不断抽痛,他的金手已经不知道丢在了什么地方。
黄金打造的断肢,祖母绿宝石镶嵌的指甲……果然是中看不中用的垃圾玩意。
也好,真正的战士不需要假手。
我应该装个钩子,一个可以杀人的钩子。
草他么的,起码要个可以拉住缰绳的玩意。
想这些还有什么用?又败了一场。
该死的史塔克,北境这个样了,还要南下,你们想在河间地安家么?那可好,以后就是邻居了,狮子和狼,我们可以打一千年。
败仗发生得太快了,一路上他在不断思考战败的场景。
北境骑兵席卷而来之前,他们的防御号角便已吹响,传遍整个军队,他自己也骑着荣耀大声呼喊,在军阵之中布防。
但成果令人绝望,狂飙的北境骑兵瞬间就撕碎了这帮乌合之众的密集防御阵型,他们还没正式接兵便要宣告战败。
他努力向全军大喊,“布防”
“布防”
,但已无人听他的命令,步兵四处奔逃,一些雇佣骑士也在乱军之中溜之大吉。
他想返回冲杀,拉着荣耀逆流而上,但荣耀一侧的缰绳被金手弄丢,失去骑手的操控,它开始凭着本能顺着步兵奔逃的方向狂奔,他要么丢掉剑,捡起缰绳,回去战斗,要么拿着剑坐在马背上逃跑。
黄金右手也许就是那个时候掉落马下的。
草他么的,狗屁玩意。
当他终于决定丢下剑,返回战斗的时候,他看到了自己的侍从小个子卢和侍从乔斯敏派克顿以及肯洛斯爵士,他们都聚到了他的身边。
当他准备策动战马欲对北地骑兵发起冲杀的时候,才恍然发现自己已经把剑丢了。
他承认,人生中从没有这么悔恨和遗憾过,诸神竟不给一个断手的人在战马上冲杀的机会。
他记得这个时候回头看了自己的大军。
北方的骑兵迅速撕碎前方军阵,而后左右突破,他看到代表王国的大旗在大军中倒下。
他没有看到代表自己的白色御林铁卫旗,也许它更早就倒下了。
“大人,事已不可为,快撤吧!”
肯洛斯爵士这个时候大声对他说。
他好歹没有说逃。
哦,我忘了,要砍死他,我还得下马捡剑。
两个侍从,此时都紧张地看着他,詹姆觉得,如果他愿意手无寸铁地冲入敌军,他们两个也会同样随着他冲入军阵。
“大人,快走吧!”
肯洛斯爵士再次催促。
“绝不!”
詹姆记得自己对他怒斥,“今天我就要战死在这里!”
他觉得剑在侍从手里比在他手里有用,所以,宁愿这样坐在马上看着惨不忍睹的战斗。
两个侍从闻言,都抽出了剑。
他们看起来紧张,但似乎已经下定决心,与自己追随的骑士一起死亡。
詹姆稍感欣慰。
他已不知道自己身边来来回回走过多少侍从了,他吝啬于册封自己身边的侍从为骑士,实际上,根本就没有任何侍从能获得他的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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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有人说,假大空。且看一个普通文科生在秦时世界,如何拨动时空的琴弦。地泽万物,神农不死。农家,还不去研究杂交水稻。大道阴阳无极太一。阴阳家,快去发现宇宙星空的奥秘。儒家道家,天人合一境界还有另一种诠释。名家墨家,世界的本质属性是物质性。先贤诸子,你们的学说泽披后世,却无法孕育自然科学的种子。陆言决定,他要改变这一点。江湖朝堂,波澜壮阔,蓦然回首,他已成为人间之圣。PS本书不是爽文,前期甚至有点小虐。也不算完全的系统流。欢迎开喷,前提是看完前六十章。书友交流企鹅701922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