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果然是我啊。
从来就不该有任何疑问,真正的金雪梨就是我——
这个念头一浮起,就好像有一个紧紧箍束着金雪梨的什么东西,忽然松开了。
她不由自主跌坐在地上,将脸埋在双手里,放声大哭。
她并非伤心,也不是害怕,这一场哭倒接近于一种泄:刚才的不安与猜疑,搏斗挣扎后的濒死记忆,被撕破喉咙、砍断肩膀的痛苦与惊惧……好像都借着这几声哭,一点点从身体里放走了,只留下一个疲惫空白的金雪梨。
等她停下时,展厅中余音渐渐散去,重新恢复一片寂凉。
记忆中生过的事,此时连一点儿痕迹都找不到了。
地板上没有血,也没有消防斧和它啃咬出的凹坑。
由长木条组成的艺术品,依然好好地坐在原处,没有被打碎,自己的脸上、手脚上自然也没有扎进它的碎木刺。
越野背包扔在大厅一角,金雪梨走过去,从包里挖出那一条长毛巾——毛巾干燥柔软,从没有被另一個自己的口水浸透。
这个世界上,除了金雪梨自己之外,没有人知道她今夜里死去过一次。
如果居民在杀死她之后,没去融化蜡烛、没有改变遇见安东尼的历史,那么她就要永远停留在地下展厅冰凉的地板上,渐渐成为巢穴的一部分了。
好像被浓黑的恐惧抓住骨头一摇,金雪梨轻轻打了个颤。
她一步步走到蜡烛旁边,运动鞋在地板上出细微轻响。
既然被居民复制的历史,统统没有生过,那么眼前的蜡烛自然也没有被人碰过——润白色的蜡烛摸上去,凉凉硬硬;它投下的影子里,火槽一声不吭。
o,一排小字从蜡烛身上浮了起来。
金雪梨触电似的抽回了手。
顿了顿,她苦笑了一声。
她都被两条记忆线给搞出阴影了。
虽然她今日之所以能活下来,全靠这根蜡烛,可是居民肆意融化改变历史一事,依然给了她不小的震慑——要知道,居民可不是为了救活她才融化蜡烛的;要是金雪梨也贸然把手插入历史里,谁知道会造成什么样的意外后果?
这样一来,蜡烛是拿也拿不回去,用也用不安心……
金雪梨叹了口气,考虑一会儿,决定暂时先不去管它了。
老实说,看着蜡烛,就难免想起复制成自己的居民;还是先缓一缓情绪,日后再想想该拿它怎么办吧。
反正这么大的蜡烛,也不怕被别人拿走——要是真有人能把这根几十米长的巨型蜡烛,从没有窗户、楼梯狭窄的地下展厅中搬走,那金雪梨也只好服气认输。
她捡起地上的越野背包,摸了摸口袋里的手机,除了猎刀之外,东西都在。
“现在”
这条时间线里,猎刀一直在安东尼手上;在见过它插入“自己”
脖子里的一幕之后,金雪梨也不是很想把它拿回来了。
丁鹏是个酒鬼。丁鹏也是五个孩子的父亲。你没看错,确实是五个孩子四女一男,女儿个个漂亮,儿子别哭了,过来了过来了,不好意思,一会儿再写简介,儿子哭着要奶呢,话说金鹤奶粉二段泡的时候和水的比例...
日常万更,下本渣了对心上人说不出话的外交官前夫,右上角作者专栏,来个爱的收藏哦本文文案作为准嫂子,门阀女家主清欢撞破了夫弟绑架穆家庶子穆云琛,欲行断袖的丑事。然而不明真相的少年穆云琛醒来却对...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
投胎而来,成为被拐卖到山里的孩子,把养父母一家都克死之后,雪衣在村民们幸灾乐祸的表情下,用全部身家换了一间瓦房,两三鸡鸭以及几亩薄田。作为异世界的魔祖,两次量劫过后,雪衣彻底厌倦了打打杀杀。她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