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霄觉得张这几天有点反常,异常的黏着她,恨不能每分每秒都和她待在一起,分开一秒都不行。
“你不觉得热吗?”
对张非要在三十几度的天气把自己拥在怀中的行为,凌霄很不解,新婚燕尔啥的也不至于一天二十四小时黏在一起吧主要是真的很热。
“不觉得。”
“可我觉得热啊。”
凌霄想哭,外面起码三十四五度,本来就没有空调,还要黏在一起,简直要人命啊。
“我如果离开一段时间,你觉得怎么样?”
张将人拥得越紧,试探的问道。
“离开,去哪里?”
现在到处都不安全,能去哪里呢,再说了,他们两个有吃有喝的,也不需要冒险出去找物资,除非脑子有坑,谁会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偏要到外面去作死。
“魔都。”
张平静道,迟早都要说,为了这件事情,他酝酿了好几天,可是一直说不出口,该怎么和新婚的妻子说自己要去危险的魔都,还不是为了自己,他并不是一个伟大的人,也没有操心人类未来的责任感,虽然已经退伍,可是作为曾经的一名军人,退伍不褪色,如果他尚且无法自顾,当然可以置身事外,只是如今他觉得除了能自保外,还能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纵然有些危险,但是也应该为之努力一下。
“魔都,你去魔都做什么?”
听到张要去魔都,还不是开玩笑的样子,凌霄赶紧从张的怀中挣脱开来,一脸疑惑的问道,这都什么跟什么呀,她现在是满脑子的浆糊,完全搞不懂这个人到底在想啥,更不知道他想做啥。
“顾泽西要将他们勘察的情况带回去,只是现在通信不便,且沿途肯定多险阻,两个人一起胜算大一些。”
其实,张说的很少,将s市适合建立安全基地的消息带回去只是一个任务之一,他们还要尽最大努力让上面的领导做出在s市建立安全基地的决定并筹措建立安全基地的物资,这一趟不仅险阻多,任务也很艰巨,有时候想到他这样的一个普通人竟然参与到这么复杂且重大的事情中去就觉得像做梦一般。
魔都,她就是从魔都来的,上辈子她用了差不多半条命才从魔都逃离,如今,竟然有傻子想要当英雄,要逆流而上,瞧瞧,这个人还是她的爱人,凌霄不知道自己该哭还是该笑,她都不知道张啥时候有了想要当英雄的梦想了。
“牺牲小家成全大家,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伟大了。”
凌霄语带嘲讽。
看到凌霄冷淡又嘲讽的语气,张反而有些高兴,这个女人是担心他才这样说的,如果不是在乎,她根本就不会在意他去哪里,会不会有危险,能不能回来。
张是一个再平凡不过的普通人,人生甚至都没有什么了不起的梦想,浑浑噩噩活到了三十几岁,人生好像没有什么成就,也没有特别在意人或事,自从遇到了凌霄,他想着的就是怎么让他们两个在末日活下来,后来和凌霄成了家,他想的是怎么去守护自己的家,重活一世,他无比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也会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去守护这一份幸福,每次午夜梦回,他既庆幸又惶恐,末日里的幸福实在台脆弱,危险不知道什么时候降临,所以在听到要建立安全基地的时候,他无比激动,只要建立了安全基地,他们的日子就可以安稳下来,甚至还可以生几个孩子,只是安全基地不是海市蜃楼,不会凭空出现,需要无数的人为之努力,如果是为了守护自己的爱人和家庭,他愿意走这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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