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叟点头:“嗯,你做到这一点,就足够了。”
只要跟的主人脑子聪明,下属脑子不聪明没关系,有忠心就够了。
他女儿的本事,他知道,除开性别不谈,是一个绝佳的护卫人选。
这大娘子眼光倒是不差。
忽叟摸摸下巴,就不知道这大娘子是否够聪明了?她既然是大郎君的嫡亲姐姐,应该也不差吧?大郎君就很聪明,有勇也有谋,是天生的将才。
有机会,他得好观察观察大娘子。
他亲人具亡,就这一个女儿,只奉一主,可不能马虎了。
跑马场。
林家养了百十来号部曲,部曲头领设有两人。
一人名唤忽叟,掌管着七十余众部曲,听命于林者云。
另一部曲头领名唤比列,随裴氏陪嫁而来,如今掌管着三十余众部曲。
跑马场里烟尘滚滚,林知晖鼻下掩着一条布巾子用以防灰,正跟着部曲比列在学骑射。
林知晖武功跟着忽叟学,骑射则跟比列学。
林知晖远远见林知皇带着忽红过来,立即收了手上的弓箭,催动手中的缰绳,皮鞭一甩,策马迎了过来。
“哈哈哈哈!
阿姊,他们都说你收了忽红做你的贴身婢女,没想到是真的啊?”
“是啊,她很好!”
林知皇毫不吝啬的展示自己对忽红的喜。
林知晖感受到林知皇语气里的真诚,收起打趣的神色,惊讶:“阿姊,你确定?不是闹着玩玩的?忽红带出去,真的有失体面啊!”
忽红作为一名女子,高大痴肥,满脸横肉,多两眼,林知晖觉得自己的眼睛都要受伤了。
忽红顿时手足无措,若她跟着大娘子会让大娘子失了体面,她应自请离去才是。
大娘子这般人物,该值得更好的。
忽红很喜欢大娘子,想到要离开大娘子,她面露难过之色。
林知皇挑眉,你们真是错把珍珠当鱼目了。
一个下属的性别,容貌有何重要?有无本事才是硬道理。
林知皇见忽红难堪的涨红了脸,安抚的拍拍忽红的手说道:“容貌乃是天生的,自己喜欢自己的容貌就行,无需管旁人说什么。
以后若再有人当着你的面说你不体面,你就把他打的不体面。”
“阿姊?你让忽红这怪物打我?我是你嫡亲的弟弟啊!”
难道这忽红身上有什么长处,是我没发现?林知晖耐着性子又仔仔细细上下打量忽红半晌。
不行,眼睛好疼!
林知晖捂眼。
林知皇强调:“忽红以后就是我的人了,你不许欺负她。”
林知晖不服:“阿姊你都没这么维护过我!”
“你要被人欺负了,我也护着你。”
林知皇轻笑一声,这弟弟虽然体格健硕起来有十七八岁的模样了,但到底实际才十二岁,果然还是小孩子心性,竟会在姐姐面前争宠撒娇。
林知晖得了林知皇的准话,心满意足了,眼中有了笑意:“阿姊,以后可也得这么护着我才是。”
“我就你一个嫡亲弟弟,不护着你护谁?”
林知皇被这率直的弟弟可到了,十分真心的说道。
林知晖拉下脸上挡灰的布巾,想到自己刚刚竟与一个婢女争宠,因习武被晒得黑红的脸更红了几分,不想承认那是自己。
作为一个钢铁直男,生活中被疯狂注入玛丽苏元素是什么体验...
v后努力日万预收文养神本文文案星空之下,最璀璨的是星辰,最绚丽的是萤虫,最荒诞的是罗罹建立在废墟之上的蒸汽朋克之城冒着白色蒸汽的小车有序地在城内的小道上行驶。笛笛鸣叫的钢...
2001年的5月,征服者王烁正式开启了他对NBA的征服之旅。...
郎君金榜题名,糟糠妻被骗下堂。天灾人祸频频,下堂妇死得凄凉。重生归来,她不仅要踹渣夫夺家产,还要在天灾荒年,广积粮高筑墙,过上悠闲好日子...
江湖人称她为珑爷,但她却绝非一个男人哦不对,她灵魂里住着一个男人明明可以靠颜值,她偏偏要靠才华。明明可以吃软饭,她偏偏要自己打拼。明明可以让别人保护,她却练成了全世界最强的女人,哦不应...
天照是神的怒火,月读是神的悲悯,须佐能乎是神在地上动刀兵的最强武装,而拥有这一切的我,就是神!带着写轮眼的穿越者,作为唯一的人类超凡降临到了东京。神罗天征天碍震星地爆天星无限月读,创造一个又一个神迹。世间唯我独法,人前显圣,直到威压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