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小说

第3章 先创业(第1页)

凌振飞想到嫂子就是以种菜为生,自己不如就先以种植为创业的切入点,先改善一下目前生活的窘境再说。

兴奋了一晚上,第二天天刚麻麻亮,凌振飞便按捺不住跃跃欲试的心情,从地窖里取出一些蔬菜种子,扛着农具,兴冲冲地便往地头上赶。

农医经上讲得清清楚楚,若要改造果蔬的口感与质量,首先就得从种子入手。

通过一些特别的手法下种,再以灵泉浇灌种子,这样的种子不仅生长速度比普通种子快。

而且,所长出的果蔬口感,也绝对不是普通果蔬所能够比拟的。

凌振飞本就是农家孩子出身,对种植情有独钟,兼之有神器在手,更是认定种植是目前最有效的创业捷径。

到了地头之后,凌振飞丝毫也不敢停歇,快速地刨地,播种,然后再浇灌灵泉,掩土……

“阿飞哥,是你么?”

眼见着天已大亮,凌振飞正在地头上忙得不亦乐乎,都快忘了时间之时,突听身后传一个惊疑的声音。

这个声音清脆如百灵鸟,凌振飞当然也不陌生,分明听得出来,声音的哥哥,便是自己青梅竹马的玩伴:何灵秀。

何灵秀比凌振飞小几个月份,她人如其名,长得极为水灵清秀。

白嫩的瓜子脸,下巴小巧微尖,鼻梁秀挺,眉如新月,长长地睫毛下眨巴着清澈的大眼睛,看上去极为清纯。

时值初夏,何灵秀身上穿着一件得体的碎花长裙,飘逸的长发,衬着白皙的滑嫩皮肤,给人以一种十分干练净洁的感觉。

无论是谁看到她,都绝对不会想到,她竟然是一位在农村里长大的女孩。

事实上,何灵秀身上所透出的那股靓色,怕是城里那些时尚女孩也望尘莫及。

“是你啊,阿秀!”

凌振飞接连刨了一块地,差点忘了时间,听到有人叫自己,回头一看,便向何灵秀露出一个淡淡地微笑。

“阿飞哥,你不是在城里上班吗?怎么……”

何灵秀念完初中之后,便在镇上的小服装厂里打工。

她每天早晨出工时,都会从凌振飞家的地头经过。

今天突然看到凌振飞一大早就在地头上挥汗如雨,想不惊奇都难。

“上班……”

凌振飞闻言苦笑一声:“呵呵,现在不去了,回家种地!”

“不上班了?阿飞哥,你好不容易才找到医院里的工作,不去太可惜了!”

听闻凌振飞之言,何灵秀的俏脸上露出惋惜之色。

“阿飞哥,看你累得满头大汗,快歇歇吧!”

心头虽是震惊,但看到凌振飞两颊上流着汗,何灵秀秀眉一挑,从口袋里摸出一只洁白的手帕,就要来给凌振飞擦汗。

“谢谢你,阿秀……”

凌振飞与何灵秀两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何灵秀对自己有意,凌振飞早就感觉出来,自己也何尝对她无意?

只是对于这种懵懂的感情,凌振飞一直是羞涩着难以启齿而已。

何灵秀的目光,不经意间与凌振飞那炽烈地眼神对撞在一起时,也是羞愧地低下头。

“阿飞哥,我,我想……”

缓了好久,何灵秀这才鼓起勇气,看定凌振飞,一副吞吐难言的样子。

“阿秀,有什么事你就说吧!

本月排行榜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影帝爸爸,你女儿从农村来找你了

影帝爸爸,你女儿从农村来找你了

制霸各大奖项的国民影帝突然冒出来一个女儿,粉丝柯南上线,将这个便宜女儿直接扒皮。打架斗殴,抽烟喝酒,初中辍学,爱慕虚荣,可谓当代青年的负面典型,集所有败德于一...

穿成男主的夫子后

穿成男主的夫子后

文案一季远川穿书了,叫长盛天下,他是一名算学夫子,结局被五马分尸。一穿来,就面临原主惩罚男主的局面。未来的大贪官暗杀首领宦官头子铁血帝王。现在都是他的学生。而且他发现,这些反派在霸凌男主ad...

我的妹妹是先知

我的妹妹是先知

人们说冲锋陷阵才是勇敢,盾牌只是懦弱者的遮羞布人们说前人智慧超越后人,后来者最好虚心受教人们说种族的高贵或低贱,是天生而不可逾越人们说真理早已写在教条里,质疑者愚蠢又可笑人们错了。成见和偏见是世...

穿进古早虐文里当妈粉

穿进古早虐文里当妈粉

日更三千,不定时有加更,每天六点更新宋引玉看中了一本古早虐文里的男配,谢临安。此人作为无脑狗血文中完美男配,是书中得满京城贵女都肖想的夫婿,众心捧月之下却是难得清醒。情爱不是他的全部,黎民百姓...

逆天城主

逆天城主

无需虚伪,无需掩饰,在这末世和异界里释放你自己。变异猩猩,曼妙精灵,苟活人类,美女,大人物,强者交汇出一幅幅画卷,血淋淋的现实,绝不妥协。...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