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宴的主角无疑是全场的焦点。
在奚厌朝终云晚那桌走过去的时候,几乎所有人的视线都跟随着男人移动,眼神中不乏好奇和探究。
虽然这对新人在众人眼里非常般配,但还是让人想象不出这两人私下相处的模式。
那样漂亮矜贵的小少爷,一看就是从小被娇惯宠爱着长大的,可跟他结婚的男人偏偏跟这些词完全扯不上关系。
就算跟奚家搭上关系已经是天大的喜事,这小少爷说不定也要牺牲自己的幸福,在男人身边委屈一下自己。
宾客们揣测着两人的关系,目光紧紧地看着那桌的动静。
酒席上,李之榆还没来得及仔细看这个骗终云晚领证的男人,就被男人的话吓了一跳。
“喝酒?我给他倒的是果汁啊,哪来的酒?”
黎信鸥回过神,目光在餐桌上扫了一圈,拎起一个空了大半的玻璃瓶,问他:"你倒的是这个?"
李之榆连连点头:“没错,就是这个。”
黎信鸥把玻璃瓶转了个圈,给他看上面的酒精度数,扶额道:“这是果酒。”
"什么?"李之榆瞪大眼睛去看包装上的字,舌头有些打结,又连忙担忧地看向终云晚,"你没事吧,现在感觉怎么样?”
终云晚长健缓慢而茫然地眨了下,看过面前一张张担心的面容,轻软的声音仍是慢吞吞的:“没什么感觉……”
奚厌皱眉在少年温热的脸颊上又摸了摸,转头让旁边的侍者端杯蜂蜜水过来,又问:“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终云晚还是摇头。
蜂蜜水很快端了过来。
在所有人的目光中,奚厌先是用手背贴着杯壁试了试温度,再弯腰把蜂蜜水递到少年唇边,低声道:“把这个喝了。”
少年乖巧地接过杯子,乌密的眼睫轻轻垂下,低头安静地喝蜂蜜水。
喝完之后,不知道是不是被酒精弄迷糊了,把手里的空杯子顺手塞给了站在旁边的奚厌。
候在一旁的侍者心里一惊,连忙伸出手想去接,但男人已经接过杯子,指腹顺势在少年湿润的唇瓣上擦了一下。
宾客们露出微微惊讶的神情,奚家人更是直接看傻了眼。
眼前这个细心
照顾伴侣,被当成侍者一样对待还一点都没生气的男人,真的是他们的家主吗?不会是被附身了吧?
黎信鸥心里的震惊不比其他人少,没想到梦里那个手段很厉的反派还会有这样的一面。
这剧情到底是怎么偏成这样的。
不过亲眼看到这一幕,黎信鸥对奚厌的警戒放下不少,看了眼还晕晕乎乎抱着果酒杯的少年,提议道:“我带他去休息室坐会吧。”
男人动作微滞,冷冽的视线从少年身上移到他脸上。
对上男人漆黑锋利的眸子,黎信鸥微微一怔,想起在哪里见过这双眼睛。
那天终云晚和李之榆来他公司楼下找他,回去的时候,终云晚说是住在一起的朋友来接他,那个“朋友”
从伞檐下朝他投来带着敌意的一眼。
正是跟奚厌现在的眼神一样。
黎信鸥有些恍惚。
两人竟然是在那个时候就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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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有人说,假大空。且看一个普通文科生在秦时世界,如何拨动时空的琴弦。地泽万物,神农不死。农家,还不去研究杂交水稻。大道阴阳无极太一。阴阳家,快去发现宇宙星空的奥秘。儒家道家,天人合一境界还有另一种诠释。名家墨家,世界的本质属性是物质性。先贤诸子,你们的学说泽披后世,却无法孕育自然科学的种子。陆言决定,他要改变这一点。江湖朝堂,波澜壮阔,蓦然回首,他已成为人间之圣。PS本书不是爽文,前期甚至有点小虐。也不算完全的系统流。欢迎开喷,前提是看完前六十章。书友交流企鹅701922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