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莎用对讲机联系下属,通知他们来此处交接垃圾桶的后续调查。
与此同时,侦探开始阐述他的推理。
“关于这个案件,你们存在这两个认知误区。”
雨果似乎心情很好,一边抛接着手中作为重要证物的空汽油瓶,一边对警官小姐侃侃而谈……如此危险的行径让君莎眼皮直跳。
“首先,下水道出口处的死者是被人蓄意谋杀无疑。
从对方事先准备了焚尸用的汽油便可知道,犯人对被害者的死亡早有预料。
至于汽油,其实现场的尸体身上就残留着淡淡的汽油味,宝可梦招式造成的燃烧一般不会带有异味,对此的唯一解释就是训练师自己带来了作为燃料的汽油。”
君莎这才想起雨果趴在地上和死者面对面时的情景,原来是为了确认焦尸上的异味。
“可你为什么认为死者并非死于宝可梦对战呢?训练师死于对战意外,而后对手再买来汽油毁尸灭迹的可能性依然存在啊。
炒炒猪的其他招式,比如「猛推」「猛撞」「恶意追击」或者「双刃头锤」这样威力较大的招式,一样可能是被害的小混混的死亡原因。”
“这涉及到一个关键性的问题,也是你们所踏入的第二个思维误区——凶手为什么焚尸?”
“我们最开始认为是对战中的意外使得炒炒猪暴走……”
君莎回忆道,“不过这个推论已经被新证据推翻了,焚尸其实是逃跑的训练师的手笔……难道他是为了消除自己遗留下的痕迹,延长逃跑时间,这才准备了汽油吗?”
“这种解释存在矛盾。”
雨果说道。
“如果凶手希望通过消除死者身上的信息来隐藏自己,他就不会用火焰来焚尸了,因为那会将警方的注意力直接引到到拥有火系宝可梦的人身上。
对炒炒猪的训练师而言,这非常不明智。”
侦探把手指向案发现场的方向:“焚尸现场正在下水道入口,如果凶手真的想扰乱搜查,他完全可以将这具由于宝可梦对战受伤致死的尸体丢进不见天日的下水道。
这样一来,等到尸体被发现并打捞上来,警方将面对一個死亡时间不明的尸体,死因则是任何宝可梦都能使出的攻击,在这种情况下,凶手的形象将更加难以确认。”
“我们眼前存在这样一个矛盾——凶手为什么既做出焚尸隐藏自己的举动的同时,又做出暴露自己手持火系宝可梦的举动呢?”
雨果高举汽油瓶,提出问题。
“这会不会是犯人的疏忽?他可能单纯地认为焚尸对自己有利,而没有想过这些复杂的理由?”
君莎顺口问了一句。
“很好的猜测。
任何犯罪中都存在愚蠢和意外。”
侦探夸奖一句后又摇起头来,“但这种愚蠢不太可能发生在犯罪的准备阶段。”
雨果终于收起了汽油瓶,摊开双手,像警察学校里的犯罪学讲师一样解说起来:
“绝大多数谋杀案中,犯人的终极目的只有两个——犯罪,以及脱罪。
前者是理性的崩坏,谋杀者丢失了支撑人性的某样东西,在杀意的驱使下犯下杀人重罪;而后者,则是理性的回归,杀人犯希望逃脱罪行,再次披上文明的外皮回到日常生活——
();() “一个谋杀者如果在构思如何犯罪的过程中就开始谋划脱罪,这就表明他是在相对理性的状态下策划谋杀的。
因此,在蓄意谋杀案件中,至少在犯罪的准备阶段,罪犯的一切行为都是有具体的目的和理由的。”
“所以他的真正目的是?”
君莎期待着侦探的解答。
“重构现场!
凶手把犯罪现场遗留的所有证据彻底打乱,借此误导警方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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