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祈洗完澡出来的时候,房间里已经空无一人。
“呵,小姑娘挺能跑。”
把毛巾扔在床头柜上,上面的便签被带起来的风掀起来了一边,而后再落下,另一边压着一根红色的头绳。
他伸手拿起来,便签上是一手蝇头小楷,工整秀气。
“谢谢先生救我,我有钱,可以到松柏路温公馆来取。”
落款是温杳。
挑了挑眉梢,沈祈笑了一声,眼里光影闪烁,弥漫着不悦。
怎么着?还真要拿钱买他,把他当做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牛郎了?
缓缓的把手心里的纸条揉成了团,扔进了垃圾桶,沈祈的手指拨弄着手里的头绳,沉吟了几秒钟,拿起手机拨给了方特助。
“查查温正华的女儿。”
方特助:“……”
老板为什么莫名其妙的调查人家闺女?铁树要开花了?
“老板,人家快结婚了,建议您换一个喜欢。”
沈祈唇边的笑弧微微敛起:“和谁结婚?”
“华森陆家,陆家还给您发了喜帖,日期是今天,您看是不是要去参加?”
听出来方特助说话的时候有些幸灾乐祸,沈祈猜出来了几分,反问道:“我之前给推了?”
“您推的挺干脆的。”
谁能想到打脸能来的那么快?
沈祈似乎叹了一声,语调和缓,带了几分漫不经心的慵懒:“方特助,你的工资全都扣在这张嘴上了,你心里没点数吗?”
“老板我错了,我马上备好车,在酒店门口恭迎您大驾。”
沈祈挂了电话,转头走进房间想要换衣服,目光不期然的落在床上。
洁白的床单上一抹鲜红,狼藉一片,无不在昭示着他昨夜要了一个女孩的清白。
想起来昨夜的疯狂,沈祈仿佛又触摸到了一片软嫩,温杳哼唧软糯的声儿犹在耳畔。
喉咙滚动,沈祈伸手把温杳留下的头绳攥进手心,轻啧了一声:“这东西,果然不能碰。”
上头。
……
温杳到举行结婚典礼的酒店时,已经十点了。
纪澜自上而下打量了一眼温杳的装扮,一条简单的白裙子,身上还有淤青以及一些红红粉粉的颜色,不由得皱眉:“杳杳,你……你不是说去同学家了吗?怎么弄成这样?”
温杳眨了眨眼睛,又乖又诚实的摇头:“不在同学家。”
纪澜有些莫名,把手机拿出来,给她看了微信:“你昨天明明说已经到同学家了。”
说着话,她觉得不对劲,不由的追问了一句:“杳杳,你昨天晚上到底在哪儿?”
“你这身上怎么回事?还有,我听你的嗓子都哑了。”
纪澜扶着温杳的手臂,脸上带了几分焦急,自顾自的开口:“早知道就不应该让你去找同学玩,长这么大,你还是第一次在外面过夜。”
早年,纪澜和温正华为了生意奔波在外,导致温杳发烧的时候没有及时送医,对大脑造成了一定的损伤。
夫妇俩心存愧疚,对温杳精心教养,也投入了大量的金钱治疗,可效果却不能达到百分之百。
所以,温杳的思维反应能力与常人相比,会有细微差别。
也正因如此,夫妇俩一直把她当做易碎的瓷器一样捧在掌心娇宠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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