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就是度数极低、带着些许酸涩的米酒,酒液液体浑浊,初入口微涩,带着点酸甜滋味,但后调微苦。
条件好一些的人家都不爱会喝这种酒。
壮汉喝了一口觉得寡淡。
这时想起他们掀摊砸的那些酒。
酒香浓郁霸道,光是闻闻便有些醉意,于是他拍开其中一坛的红布酒塞,小尝一口。
“好酒!”
砰——
几乎是他拍案夸赞的同时,一张眼熟的面孔倒飞着从外摔进酒肆,在地上滚了数下,撞到桌角才停下。
混混们听到动静,惊得看向门口。
只见门口立着个纤瘦的少年,另有一名黑衣少年随行,前者还维持着右手持剑拖行,左手微提下摆的动作,正要收回踹人的脚。
很显然,踹人的正是提剑的少年。
见此,有个混混霍地站起身,指着沈棠道:“这人好女裳!
头儿,是他们没错了!”
“扑哧——”
随行的翟乐险些没喷笑出声。
“好啊,你们还敢来找死!”
壮汉右手抓着一只陶碗往桌上一砸,拿起碎片起身,其他混混有样学样,酒肆气氛顷刻剑拔弩张起来。
正常顾客小猫三两只,见此情形都识趣躲到角落,生怕自己被波及。
酒肆掌柜见状慌忙出来打圆场。
打架也要出去打,别在他的酒肆打!
但他还未开口,迎面砸来一枚足量的银元宝,竟是那名黑衣少年丢的。
翟乐道:“下去,要是把人误伤了,别怪小爷没提醒你……”
“是是是,小的这就走!”
掌柜也是机灵人,抱着银元宝跑出酒肆。
酒肆店内的桌椅酒水才多少钱?哪怕全砸光,拳头大的银元宝也够赔了。
最重要的是,这种一言不合就丢钱的,妥妥富家出身,不能惹。
自个儿见好就收,不要坏人家兴致。
为首的壮汉不屑地啐了一口唾沫。
“就你们两个?”
翟乐道:“准确来说,是沈兄一个。”
“对,送你们重新投胎做人,我一个就够了。”
沈棠提剑指着他们,淡声道,“你们是一个个排着队来呢,还是一起手拉手同赴死?”
();() 一众混混以为自己在听什么好笑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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