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布凯的婚事最终确定下来了,米思翰的庶妹,虽说是庶出,可人家从小在嫡母身边长大,跟嫡出哥哥感情很好,米思翰特特嘱咐自己夫人给这个妹妹找个好婆家。
和富察夫人后来又往来过几次,瓜尔佳氏也见过小姑娘,长得明艳大方,更难得识字,她更加满意了。
原本他家对识字这事儿是可有可无的,可自从他家出了兰珠这个知识分子之后,钮钴禄戴鹏一家便对读人充满敬畏这家人以为天下读人都这么厉害。
兰珠对富察宝珠映像却是一般般,反正是个规规矩矩的封建社会小姑娘,可能是从小不是在自己亲娘身边生活的,行动之间总有一股小心翼翼的感觉,如今跟着兄嫂过活,对富察夫人言听计从。
念了几本,女则之类的,最擅长刺绣,她已经送了好几个荷包给兰珠了,绣的分外精致,当然,里面还混有一两个根本不适合女孩儿用的荷包,给谁的大家心知肚明,这点让兰珠稍稍放心,若是读读得连一点巧心思都没有,再配上自己哥哥那榆木疙瘩,兰珠简直不敢想象这两人以后得被人坑成什么样
瓜尔佳氏着自己这女儿对自己哥哥的婚事这般操心只觉好笑,要他说,这媳妇她十分满意,兰珠年纪小,还不出来,这个富察宝珠是个有手段的,要不一个庶女怎么可能讨得嫡母欢心养在身边,怎么能让米思翰那样的人真心疼,怎么能装的让富察夫人以为把这小姑娘捏在手心里这样的姑娘,心机手段有,知达理,生的也不错,会做人,除了出生有点小瑕疵,当她家的长媳太足够了。
将来她嫁进来,跟着兰珠学两年管家,正好兰珠出嫁她也好接手,自己只管当老封君去了
事实上,兰珠和富察宝珠是两种类型的女人,兰珠聪明在军国大事,是大智慧,而富察宝珠聪明在内宅人情上,是小智慧,但对于这个时代的女人而言,富察宝珠才是主流,这样的聪明才是最合适的。
阿布凯收了两次心小荷包,便像打了鸡血一样,到了休沐日骑着马挎着弓,亲自猎了两头大雁回来。
瓜尔佳氏见了,少不得打趣了一顿,直臊的阿布凯提脚就要走。
兰珠见了急忙拿出准备好的镶红宝石的镯子,道“哥哥,未来大嫂子给你绣了几个荷包了,你竟没个回礼,这大雁本是该给的,不算。
我知道你肯定没准备,呐,给你。”
“谢谢妹妹。”
阿布凯憨憨的挠着后脑勺,随手将镯子往怀里一塞,提着两只活大雁便往富察家去了。
可能米思翰大人对阿布凯真的很满意,在富察家那规矩严谨的府里竟然还能让他偶遇到富察宝珠回来之后,便十分殷勤的跟兰珠打听富察宝珠的喜好,还亲自去布置新房。
最终,两家将两人的婚期定在十月十五日,时间有点赶,主要是阿布凯年纪大了,瓜尔佳氏实在等不及了。
好在,成亲需要的东西,瓜尔佳氏早几年前就准备好了,现在只管用起来,富察家更是在女孩子年幼的时候便慢慢添加着未来的嫁妆,根本无需怎么大采购,只是宝珠绣嫁衣要辛苦些了。
半年时间一晃而过,阿布凯的一品侍卫做的稳稳当当,很得康熙信任。
知道阿布凯十月十五日大婚,竟还赏赐了一些金花生,特特准了他十天的假。
听到阿布凯在康熙面前如此有脸面,富察夫人想了想,将嫁妆从四十九台变到了六十八台。
生为一个庶女,这已经是十分丰厚的嫁妆了。
富察宝珠对大嫂感激不尽,更引得富察夫人一股优越感。
大婚当日,天高日朗,阿布凯骑着高头大马,身后跟着一顶花轿,意气风发的去接自己的新娘子去了。
兰珠陪着瓜尔佳氏和来观礼的夫人们闲聊着,前面有戴鹏和阿林山跟一群糙老爷们在拼酒,呼呼喝喝的。
这天钮钴禄家热闹非凡,沾亲带故的都来了,就连阿灵阿都亲自过来喝喜酒了。
“新娘子来了”
媒婆甩着红帕子,一脸喜气。
瓜尔佳氏和戴鹏早就坐在正房南面的椅子上了,不大一会儿,便见到阿布凯拉着红绸子,另一边牵着富察宝珠,一身大红的走进来。
两人等这一天等了好久,嘴巴压根合不拢了,着自己儿子拉着媳妇儿,只觉无比舒畅。
三拜之后,新娘子被送进新房,新郎官则去和宾客们拼酒去了。
“宝珠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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