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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阿哥在府里,喜欢练法。
四阿哥擅长楷、行、草、榜,其中行草成就最高。
他写的字,行笔疾迟有序、气脉贯通。
他所写的楷也端庄流丽、丰腴饱满、用笔爽快、点画厚重、结体自然,从字体可以出他有十分不错的法功底。
康熙最满意四阿哥的其中一点,就是四阿哥的法文雅遒劲、畅朗娴熟,走赵孟頫、董其昌流畅和美一路,跟他喜欢的是一样。
雍亲王府中的女眷,投四阿哥所好,时不时也装模作样练法。
她们虽然识字不多,但做做样子,说不定得到四阿哥的欢心,晚上来过夜都不一定。
年媚兰不想争宠,更不想四阿哥来到房里过夜。
她想自己本是男人,来自己房里过夜,不是男人跟男人睡一起吗男人跟男人睡一起,有意思吗
嫡福晋那拉氏见年媚兰自落马后,就不再练法,劝她有空练练,否则久了,写字就生硬了
年媚兰听嫡福晋劝说,心想没心情练这些,谁要争宠谁去练,反正老子不想争什么宠,于是推说身子不舒服,不练
年媚兰在嫡福晋房里,到一幅法作品,于是好奇地问道“请问嫡福晋,这是哪位写的法起来秀丽端庄,很不错耶”
嫡福晋朝年媚兰笑了笑,说道“这是你自己所写的法作品,你不记得了吗哎,你落马后很多事都记不清楚也记不起来了”
“这个是老子所写的法作品不会吧我的天呀,想不到老子的这皮囊,居然写字写得这么好”
年媚兰大呼惊讶。
“你落马后,很多事不记得了。
不过,我有信心相信你,一定会记起来的”
那拉氏对年媚兰说道。
年媚兰心想老子本是现代的混混,怎么可能懂得艺术、法之类的玩艺还是打架混街头爽啊,如果可以选择,老子情愿混街头当混混
“年侧福晋,你别着急,慢慢来,总有一天你会把之前忘记的事都会想起来的”
那拉氏拉着年媚兰的手说道。
那拉氏拉起年媚兰的手,年媚兰的身子不禁打了一个冷颤,她想这具身子是怎么回事,好像对和蔼可亲的那拉氏好像反感一样
四阿哥的女眷聚集在一起嗑瓜子闲聊,众人嗑出的瓜子皮有好一大堆了。
宋格格提到四阿哥,说他今日在房里练了一日的字,居然门都不出,太辛苦了。
年媚兰于是没好气地说道“天天练法,又不能当饭吃,有什么用有空练些刀枪还好,否则,对手来了一个男人,拿起毛笔挥来挥去对阵吗”
“毛皮是不能对阵但四爷喜欢法”
那拉氏说。
因为年媚兰在现代时,喜欢那些武侠。
武侠中常有以法作为武功。
年媚兰一时兴起,随手拿起一根筷子,当成毛笔的样子,在众人面前慢慢地挥动,好像是以毛笔当成兵器跟敌对阵的样子
到年媚兰那个样子,众女眷忍不住嘻嘻哈哈地笑起来,觉得她的动作太有趣了,从来还没有听说过以毛笔当兵器来来对阵呢
“你们笑什么笑四阿哥就是这样的人,到时候敌人来了,一笔一画地如铁划银钩对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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