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跑!”
习惯了顺风一拥而上,逆风果断转进的黑手党成员没挺过半分钟就溃散了,还侥幸活着的几个人哀嚎着崩溃了,全都玩命地往巷子外跑去。
然而加维尔在看了一眼他们逃跑的方向后,就没有继续追击,而是将染血的斗篷扔在一边,有些无语地对着一脸崇拜的莎兰说道。
“我很好奇,为什么我只是戴上了兜帽,他们就不认识我了,不应该啊,最近西海最出风头就是我啊。”
而还在逃跑的黑手党们见加维尔没有追过,刚稍稍松了口气,一道如同小山一般的身影就堵在了巷子口。
“吾主说了一个不留”
在这些黑手党低级成员绝望的眼神中,葛瑞克数十只藏匿着的手破衣而出,如同乱舞的蛇群,将这些倒霉蛋们吞噬殆尽。
在一阵令人牙酸的骨裂与血肉爆裂的声音后,葛瑞克放开了怀里不成人形的几具尸骸,快走到了加维尔的身边,低下了头复命。
“葛瑞克幸不辱使命”
随意抹了下脸上的血迹,加维尔让葛瑞克留在外面保护莎兰,顺带给没了半条命的老约克做一次全身按摩,而他自己则是率先走进了地道里。
昏暗的煤油灯散着黯淡的光,一个脚踝被铐着铁链的少年正蜷缩在角落里,他的眼神里没有绝望,也没有苦痛,只剩下一无所有的麻木。
这是他被带到科尔曼的奴隶小屋的第四十六天,一开始,他曾无数次祈祷有一天会有人来救自己,可是在第十四天,他放弃了。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因为太饿了,没精力去幻想了。
看守每天送进来的食物只有半块黑麦面包和一小杯污浊的水。
灼人心脾的饥渴已经将他的意志消磨殆尽,在这里他尝试过许多之前从未想过的食物。
有毛的虫子刺嘴,飞动的蚊子苦涩,还有人类的体液是真的难喝,在试了几十次后,他再也没尝试过了。
现在他已经快要忘记了自己是谁,只要有人能给他食物,他就愿意为那个人付出他的全部,就如同一个听话的奴隶一样。
而这就是科尔曼家族独特的驯服技巧,他们利用最廉价的饥饿与口渴反复拉扯,将一个正常人的廉耻,道德,乃至于意志完全的瓦解掉,最后只留下一副会动躯壳,以极其低的成本,高价卖给一些需要大量劳动力的工坊。
“比牛马听话的牲畜。”
这是他们一直以来对外界的宣传标语,而正是凭借着奴隶贸易,他们成为了莫里斯最大的黑手党,摇身一变,冠冕堂皇地站在了阳光下。
只是原本已经对外界丧失了任何兴趣的少年今天有些疑惑,以往每天这个点都会有人来投喂那一丁点的吃的,从未缺席过。
可今天却已经拖了很久,在他原本以为自己终于被抛弃,可以死去的时候,那扇自他进来就关闭的铁门被打开了。
一个从未见过的满身是血男人走到了他身前,说了一些奇怪的话语就又退了出去,他并不在乎这个男人是谁,他现在只有一个念头,我吃的呢?
看着眼前密密麻麻的鸽子铁笼,加维尔沉默了,在杀完这里的守卫后,他走遍了整个地下监狱,却没找到一个能正常交流的人类。
那些枯瘦如同麻秆的奴隶在看到他后,只是麻木地张开了嘴,对于他们而言,生存已经没有了意义,这只是躯体本能的反应。
站立在黑暗中许久,也没等到哪怕一个人走出铁笼,加维尔微微抬起了手掌,一支漆黑的笔飘浮在了他的手心。
今天的莫里斯没有日出,适合写第二个诅咒。
而这一次,加维尔决定给莫里斯的奴隶黑帮们一点小小的诅咒震撼。
喜欢海贼:以诅咒打造完美乌托邦请大家收藏:()海贼:以诅咒打造完美乌托邦小说网更新度全网最快。
新朝轶事汇编高祖好美妇宓后,原适虞国公陆,因罪得出,恰遇高祖微时,结为伉俪。郦氏,成后主妃也,为高祖所获,嬖之。旋高祖西狩灭赵,纳赵太后姜氏。高祖提剑芟群雄,于所平诸国后妃,入侍者众,独姜郦二妃承恩甚隆。国初定,高祖立卫氏为椒宫,姜氏与郦氏为东西二宫。三宫皆是再醮之妇,古今无匹。时人略有阴刺,高祖闻之不以为非,戏题今日能为天贵子,盖因三凤蔽日功之句,以表怜爱。...
脚踏星河入梦来,手眼通神可囚天。经历人生大起大落,历经亲人的生死离别,他没有放弃,而是依然决然踏修武一途,经历重重磨难,沧海桑田,徘徊在生与死的边缘。如侠客嫉恶如仇,快意武力大陆。看尽世间丑恶,是去?是留?还是逃离这世间,他踏遍万千星球,人挡杀人,神挡灭神,终成就无上之境...
她是风华绝代的大帝姬,却穿越成被迫替嫁又不受宠的疯批王妃,人人唾弃。刚穿越便被栽赃陷害拖出去喂狗,这谁能忍?摇身一变成为顶级天医,生白骨活死人,天资潋滟,倾城绝色。曾经辜负她真心的哥哥们纷纷后悔,排队求原谅。一心和离却没想到反被残王宠得无法无天。帝云寒,说好的和离呢?之前那是本王眼瞎。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
从末世重生的男人韩烈,在路边捡回了白胖宠物小包子一枚。又因为原本打算当宠物养的包子有了空间,于是便打算培养小包子战斗,好长长久久的养下去。某从异世穿越而来的包子表示,养父大人很强大,丧尸怪物们很丑陋...
...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