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池水养颜固提,滋润灵气。
元沅泡在池水里,长至腿根的墨发散在笼罩乳白暖气的池水上,整个人也懒洋洋地。
系统主角攻出现了。
嗯现在就出现了吗
元沅迷迷怔怔眨眼,三条雪白柔软的尾巴在水里轻轻摆动,撩拨起层层涟漪。
这个世界是古代志怪世界,仙妖人鬼混杂。
主角攻叫狼奴,人如其名,是由狼群养大的孩子。
从小野性难驯,活的人不人,狼不狼。
但是遇到了主角受,“野狼”
也变成了“家犬”
。
主角受守真,是个小有名气的道士。
在他辞别师门,游历凡间时,收服了不少妖魔,从而名声大噪。
此番受人所托,来到照梅山寻回被狐妖蛊惑的孩子们,要说降服狐妖,守真倒不是没有经验。
千年的狐妖,守真都有一争之力,更何况是只三百年的狐妖呢
只是狐妖身上那件仙家宝衣是真的不好对付。
只要穿上那件宝衣,狐妖的妖力大增,甚至可以调用宝衣上的仙气,着实是难以对付。
若是硬闯结界,狐妖气急,恐会伤了被蛊惑的孩子们。
此时狼奴和守真只是刚相遇,并没有感情。
所以守真故意以狼奴为诱饵,引诱狐妖中计。
若是成,狼奴在内破坏羽衣;若是不成,狼奴死了,守真也没有损失什么。
原世界里,狼奴成功了。
获取了狐妖百年功力的狼奴也获得了绵长寿命,与守真经历了种种磨难,也终于抱得美人归。
此时,剧情才刚开始。
狼性难驯的主角攻恐怕就奄奄一息地躺在结界外,若是元沅不管,估计也就这么断气了。
元沅的任务是充分扮演狐妖这个炮灰角色,死于主角受的剑下,并让主角攻得到自己的修为。
那么第一步,就是不让主角攻死于非命。
出发咯。
元沅披上月衣,玉色脚趾踩在石阶上,分了些心神烘干头发,抱上意欲逃跑的有苏厌,恰好到池边散落一地的红衣。
“嗯这是谁的衣服”
元沅颇为不解。
照梅山只有自己一个能化形的妖,这红衣上还有若有若无的仙气,难道是路过的仙家无意落下的
既是如此,那也不用多想了。
元沅掐了个诀,化身一道流光,往结界边缘飞去。
还是赤狐真身的有苏厌眼睁睁着自己的衣服嗖的一下,消失不见,这下更不敢化为人型了。
也无怪元沅没把衣服和有苏厌联系到一起。
神仙本就难寻,而有苏厌身上半分妖气也无,元沅就以为他是只普通狐狸,哪里把怀中赤金狐往神仙上想啊
一想到没了衣裳,他化为人身必然是赤条条的,有苏厌爪子捂住自己的毛脸,无奈。
元沅速度极快,一盏茶的功夫,就到了结界边缘。
簌簌飘雪中,蓬头垢面的男童倒在雪地中,他衣衫褴褛,被冻地浑身颤抖,残缺衣衫下可见他遍体淤青,几乎没一块好肉。
别人快穿都是绑定系统,虐渣打脸,从此走上人生巅峰。缘浅快穿,却是走上了寻找系统,捕捉系统,与系统撒泼耍赖的一条漫漫不归路。嘤嘤嘤当系统亲自化身为各个位面黑化男神,坑她,撩她,欺她,爱她该如何缘...
修行几十年,好不容易要突破修为,却被徒弟们认定为已经死亡,直接拉到火葬场烧了,这是种什么体验?...
修真小说,多是修炼金丹,修炼元婴。番茄本书,将描述一个理想中的仙侠世界,与众不同。至于修炼之法,更是前所未有是否精彩,一切看了便知。时则深冬,大雪过后,整个炎京城都披上了一层银装。炎京城极大,可容纳人口数百万,而掌控东域三郡的‘镇东王’秦德的府邸便是在这炎京城。镇东王府邸占地极广,正门日间夜间都是大大敞开,府邸正门宽广无比,足够六七人并行入内。而在大门两侧站着两名身高两米左右的赤裸着上半身的勇猛大汉,这两名大汉犹如岩石雕刻一般,冷漠双眼扫视着过往人群,那宽厚的虎背之上正挂巨型血红色战刀。那血红色的战刀一眼看去足有一米五长。深冬之时,雪花满地,这两个大汉却赤裸着上半身,而这两个大汉旁边分别有一只凶猛的老虎。...
重生回到末世前,带着异能回来的林兮愿望很简单找出父母的死因,努力提升异能,和那个不太给力的男票分手只是为啥某人,不对,某死人,也不对,某丧尸王也跟着重生了林兮炸毛泥奏凯,离我远点,你...
周欢穿越了。周欢只有一个小目标。好好活着,如果有可能,顺便成个神。如果运气再好一点的话,找个老婆,一起成个神。所以,现在最重要的一件事,为了安全,最好苟在史莱克ps单女主,张乐萱...
古文研究生叶修文,郁郁不得志,但不想,当穿越侠武世界,自己的古文研究,却大放异彩。别人看不懂的武功秘籍,尽数成为了他的囊中之物。六扇门的大佬活阎王,用一本没人能识得的刀谱,敷衍他,结果却成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