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章佳明这个级别的生气还算是有限的。
晚上他虽然会背身躺下,但还不到与我分房而睡的地步;早上也依然会吃我做的早餐,只是秉持沉默是金的原则,不搭理我罢了。
这个级别的生气,也发生过几次,不过都算事出有因,不算他无理取闹。
通常,都以我的主动示弱或投怀送抱的美人计来平息他的情绪。
最高级别的生气,就比较严重了。
分房睡,不吃早餐——到目前为止,还是第一次发生。
所以,这次有点不好办啊,我头疼地按着额角。
这些年下来,我是越来越擅长讨好他。
我晓得我昨晚只要肯在他走出房门的时候主动示弱妥协,他就不会继续气我。
可是,我做不到,无关骨气。
自从同他结婚后,我在他面前越来越“狗腿”
,撒娇卖萌无所不用,早就忘记了当年自己做老大时的风光了。
这无关情爱,也无关骨气,只是因为我打心底里感激他,也因为我遵守着我们结婚前的约定——虽说这是腹黑的他与我定下的无耻的不平等的条约。
但是结婚的这个坑是我自己主动要跳的,所以怨不得旁人。
在旁人看来,我爱他几乎已经爱得毫无底线、毫无原则,事实上并非如此。
这点上,我一直是知道的,他这么聪明的人应该也是清楚的。
他昨晚提的要求并不过分,从理性的角度想,我不应该驳回他。
况且,这已经是他第二次提这个要求,可见他是真的在意。
他这样的闷葫芦,能提一次就不容易,说第二次可见他的态度。
可我还是驳回了他,所以他生气了。
站在他的立场想,我不得不说,他生气生得很有道理。
我们刚结婚的时候,就已经有了娃娃这个小BABY烦扰我们,平时喂奶、换尿布、洗澡、哄睡……还因娃娃身体不好,常去医院看病打针,真是半点疏忽不得。
后来请了保姆帮忙,但我和他被诸事烦扰,无暇他顾。
那个时候我们是绝对没有条件再要一个孩子的,不论是时间精力方面还是心理需要方面。
结婚三年后,一切渐入佳境。
娃娃也长大了不少,一直主动采取避孕措施的他,便在一个气氛不错的夜晚同我亲密的时候提出:“菲菲,我们再要一个孩子吧,以后我们不避孕了,好吗?”
结婚前,我对他一向不假辞色的时候多,更不要说百依百顺,但结婚后我待他的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以至于他和我都认为,我是不可能对他说“不”
的。
但我的反应,只是稍微迟疑了一下,还是没有顺应他。
不过我语气柔和,我说:“娃娃还小,不如再等两年吧。”
这种委婉的拒绝,早些年我大概是不太会的,尤其面对人是他。
不过,经过三年婚姻生活,再加上我对他一向“狗腿”
的作风,所以即便是拒绝,语气也是柔和的,不坚决的。
所以他便一边亲吻着我,一边诱哄道:“现在生一个正好,正好陪娃娃玩。
囡囡……”
说完,他轻轻咬着我的耳垂,让我不自觉地一阵战栗。
他很少用这样亲昵的语气叫我的乳名——囡囡,而这个乳名只有外公外婆叫过我,对我而言意义不同一般,只有很亲近很亲近的人才有资格这样叫我,他当然是有这样的资格的,只是他很少用。
我的身体已经不太清醒了,不过我的意识还是清醒的,我道:“我们还没有同娃娃沟通过这件事,还不晓得娃娃的想法。”
他口气正经道:“不用担心,我会负责说服娃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