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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5章(第1页)

清晨,BJ国际机场。

今天从北美飞往中国的第一班航班抵达,整整一个旅行团,海关紧急开放了新的入关闸口,但是依然排起了长队。

这些衣冠楚楚的美国人也没有办法,只能在那里排队等候,看起来他们都很有教养,除了某几个家伙在里面咋咋呼呼。

“嗨,明非!

太高兴见到你了!”

旅行团里有人热情地冲上来和顶着两个黑眼圈的路明非握手。

“唐森?”

路明非瞪大了眼睛。

这家伙睡了一整个晚上,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混在一群什么人里面。

“哇噻!

师弟你交游很广泛啊!”

芬格尔说。

“你们也是来屠龙?”

唐森也跟芬格尔握手。

“什么叫……‘也’?”

芬格尔忽然意识到这情况远非几百个混血种组团飞往中国那么简单。

“对啊,”

唐森微笑,压低了声音,“这是一架特别的包机,我们预先审核过所有乘客的身份,无一例外是混血种。

我们所有人都是要去中国屠龙。”

“阵仗太大了吧?”

路明非和芬格尔同声惊叹。

“大家都是好朋友,别掩饰了,你们不也是么?最近消息传播得很厉害,我想全世界的混血种都知道了龙王可能在BJ苏醒的消息了,如果他们不是碰巧去了中非或者南美雨林这种信息不通的地方。”

“可是拜托大哥!

你以为你是谁?你何德何能就要去中国屠龙?你以为屠龙是参加世博会呢?买票排队就可以了?”

芬格尔目瞪口呆,“就凭你这身萌系装束?”

唐森没有像拍卖会上那样正装革履,而是穿着长袖衫,外面罩着有一堆口袋的军绿色马甲,下身宽松牛仔裤,蹬着一双旅游鞋,戴着一顶纽约洋基队的棒球帽,最棒的是长袖衫的胸口还有“不到长城非好汉”

几个泼墨中文字。

“哦,”

唐森大度地笑笑,“我还不至于那么没有自知之明,以我的言灵,别说龙王,就是二代种三代种对我都是压倒性的。

我是考虑这么有影响力的事件,不能亲眼目睹未免有点遗憾……而且你说得也有道理,世博会还没有结束,我和朋友们考虑顺便来中国度个假和参观世博会。

不是个一举两得的事么?你看还有人拖家带口。”

“喂喂……你这试着碰碰运气如果不行就当作休假旅行的态度,得有怎样一颗淡定的极品大叔心啊!”

“一个生于1977年的混血种,今年也有三十三岁了,有颗大叔心有什么稀奇?”

与此同时,一架庞巴迪globalpressxrs轻盈地降落在首都机场。

这是一架自香港起飞的私人飞机,与绝大多数私人飞机不同,它被漆成了纯黑色。

飞机刚刚停稳舱门就打开了,迎着大风和初升的朝阳,贵宾直接跳下飞机,根本没有等待迎上去的舷梯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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