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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春芳本以为原主即使如愿,过得也不会好,没想到原主虽不聪明,这次的冒险却让他捡了个大便宜。
原本优越感十足的谢春芳惊讶地发现,自己精挑细选的夫婿居然还比不上萧意,这让他心里极不平衡。
又妒又悔之下,他打着为原主好的名义给他出了不少馊主意,原主落得那个下场,谢春芳居功至伟。
谢春芳天花乱坠地将事情美化了一番,完了还不忘表功劳:“那萧意虽不受家里人重视,但好歹也是员外的公子,以后必定会有大出息——要不是为你考虑,这么好的机会我可不会让出来!”
“怎么样,我对你好吧?你是不是得好好谢谢我!”
说完,谢春芳偷偷瞥了眼原主刚打回来的野兔,那意思还想从这傻子身上再捞点好处。
虽然决定去一趟萧家的柴房,迟悼也不想惯他这毛病,故意憨憨地摸着头道:“春芳,谢谢你!
你对我的好我都记在心里了,等我和萧意成了事,肯定忘不了你的恩情!”
话说的很漂亮,实际的好处却是半点没有。
谢春芳不料这傻子居然无师自通学会了开空头支票,不由得暗自懊恼。
不过转念一想,迟悼可能是觉得一只兔子报答不了自己,打算以后再给他包个大红包,顿时心情又好起来。
接下来的发展不需赘言。
简而言之就是——黄昏人定、钻穴逾墙、郎情妾意、送暖偷寒、攻城略地、你来我往、鏖战不休、挥汗如雨、鸣金收兵、班师回朝。
有歌云:菊花残,满地伤,你的笑容已泛黄……咳咳,扯远了!
总之,天光蒙蒙亮时,伴随着一声仆妇的尖叫,衣衫不整的萧意和迟悼在萧家人的怒骂声中被赶出了萧府。
一对新鲜出炉的狗男男拿着行李站在萧府门前的大马路上,面面相觑,场面一时间有点尴尬。
萧意打量了一下和自己一夜露水的迟悼:这是个心思纯粹的人,长得高大健壮,浓眉大眼,一副农家少年的模样。
看到迟悼眉心的朱砂痣,萧意眉头一挑,心下了然:这又是一个伪装哥儿、想借此改善生活的穷苦少年。
虽然哥儿中也不乏长得丑的,但哥儿因为要孕育子嗣,臀.部是要比男人稍宽的,有点医学常识的人都能看出二者的区别。
“你为何会出现在萧家的柴房里?”
萧意组织了一下语言,温言问道。
虽然这人出现得很古怪,很可能是萧凤特意找来羞辱自己的。
但自己毕竟蒙他救命,与他有了肌.肤.之亲,倒也不能表现得太过冷酷无情。
况且……不知道为什么,萧意对这个呆萌的伪哥儿有种天然的好感,下意识就想把他当成弟弟疼爱。
迟悼确实和萧意想得一样单纯,见未来夫君发问,他立刻老实地把谢春芳供了出来:“是春芳告诉我的,他说你被人下了药,谁救了你就能当你媳妇。”
“春芳是谁?”
萧意心里一动,药性一解理智重新上线,他立刻意识到这背后很可能另有阴谋。
“春芳是我的好朋友……”
迟悼还是傻傻的,一点不设防地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全都告诉了萧意,完了又不放心地补了一句:“我们已经睡过了,你现在就是我夫君了吗?”
萧意有点哭笑不得,试图给他讲道理:“你也看到了,我已经被赶出家门身无分文了。
这样你还想嫁给我?”
面对萧意的自黑,小傻瓜坚定地摇摇头:“我娘跟我说过,嫁乞随乞,嫁叟随叟。
我已经是你的人了,这辈子就认定你了!”
萧意本想拆穿他男人的身份,转念一想:这傻孩子说不定真以为自己是哥儿,贸然说破真相,没准会害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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