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还是要讲究一个证据的。
镇外比不得镇上的热闹,这个点,大多数百姓都已经入睡了。
但总觉得好像缺了些人气儿。
忽然,一个小孩儿从后面跑了过来,直直撞到了曲挽宁的身上。
曲挽宁一个踉跄,还好顾景行眼疾手快,一把抱住了曲挽宁。
小孩就没那么好运了,因为撞击,直接摔倒在地上。
身后两个身着短装的壮汉,凶神恶煞地冲那个小孩吼:“跑什么跑!
跟我走!”
小孩哭了起来:“啊啊啊啊,我要回家,我要回家!”
“哭什么哭!
你个没爹妈的!
那破茅屋以为我们稀得住?过几日!”
曲挽宁听不得孩子哭,走上前蹲下身子。
是个小女孩,说是骨瘦如柴也不为过。
小女孩害怕极了,见曲挽宁面善,便扑在她怀里:“姐姐,我要回家。”
鼻涕眼泪流了曲挽宁一身,她却没有半点嫌弃的样子。
小声安慰着孩子,还从怀里拿出了手帕,给孩子轻轻擦拭。
两个男人这才发现曲挽宁和顾景行。
上下打量了一番:“你俩是干嘛的!
大半夜不睡觉来这里晃荡?”
另一个接着说:“看你们的打扮,是镇上的吧。
速速回去!”
顾景行刚想接话,曲挽宁打断他:“两位大爷,我俩……出来约会的。
这就回去,还望大爷通融一下。”
说着起身,从头上拔下一只银簪子:“这孩子,我俩觉得很合眼缘,想带回去养着,两位行个方便。”
两个壮汉看到银簪子两眼放光,这簪子若是典当出去,起码要三两银子吧。
其中一个善心些的,竟还开口劝阻道:“这孩子没爹妈没教养的,小姐可要想清楚,这钱能找人牙子买个懂事的了。”
“无妨,合眼缘就行。”
壮汉也没再说什么,拿着银簪子喝酒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