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偌大的千工床上,顾云筝一袭白色寝衣,微湿的长发披在肩头,盘膝而坐,面前一张黑漆小炕桌,炕桌上放着笔墨纸砚。
她正在聚精会神地习字,看手势很吃力的样子。
要主持中馈了,少不得写写画画,她以往又不爱写字,如今的确是该临阵磨枪。
可是这字……
霍天北到了近前,目光微凝。
他见过她的字迹,她以往留在剑谱上的批注不少,字如其人是完全用不到她身上的,非要褒奖的话,也只能说一声工整。
可他此刻看到的字,却是梅花小楷,虽然她写得很吃力,手法生硬,字迹却当真是清逸有力,独具风骨。
此刻的顾云筝心情很差。
随着心魂占据这具身体的日子越来越久,前世一些小习惯开始无从压制。
前世她是左手比右手更灵活,小时候习字、拿兵器都是左手,后来架不住哥哥、弟弟、妹妹善意或好笑的打趣,才逼着自己用右手。
等右手学什么都精通了,也大了一些,不再介意谁笑自己,便双手都运用起来,左手精准度更胜于右手。
当初用左手写的字画,惹得多少人争相赞誉,却无人知道她这个小秘密。
时至今日,意念驱使、心魂掌控下,一直被当成摆设的左手,运用暗器、弓箭都非难事,可以写出与前世相差无几的字迹。
可是右手写字已成习,正如运用兵器暗器的手法已形成是一个道理,想改变固有的习惯有点麻烦,一时间不能很顺利地写出自己满意的字迹。
“你到底是谁?”
霍天北忽然问道。
顾云筝丢给他一个冷硬的眼神。
“与我说说,你这些蹊跷之事都是怎么回事?”
霍天北到了她近前,修长手指抚过她字迹,“这样的字,恐怕你爹娘都未见过。”
一阵风袭来,莹白灯光微微摇曳,树木暗影在窗纱上凌乱起舞。
这氛围,自己这非常适合装鬼的样子,不用可惜了。
顾云筝抬眼看他,幽幽道:“你相不相信鬼魂附身?你相不相信借尸还魂?”
她做出的女鬼出没的样子,落在霍天北眼中,却完全是另外一幅情形:
晚风习习,将月色清凉送入室内。
莹白灯光下,白衣黑发,更衬得她眉目如画,唇色嫣红。
皓腕纤细,手指纤长,无意识地抚过纸张,小小动作,却是撩人。
她抬眼望向他,目光沉静如水,修长的颈子一览无余。
天生丽质,无一丝媚惑之心,却是实实在在的诱惑——霍天北默默做出结论。
至于她的语气——他心生笑意,终究还是孩子心性,午后还悲恸落泪,此刻便又起了捉弄他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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