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岑筝一直在原主那些写在纸上的日记。
对于原主身世,岑筝多少也了解到了一些母亲生二胎羊水栓塞,走得早,婴儿喘了几天气也跟着去了。
父亲伤心酗酒了一阵子才恢复正常生活,但很快这男人又勾搭上了邻村的姑娘,被人家丈夫那边找来的几个壮汉教训了一顿,从此左腿落下病根,走路很歪,没钱治。
到这里,岑筝以为原主跟父亲的关系不好,毕竟日记里对父亲的代称都是“老色鬼”
“老流氓”
,字里行间都透露着嫌弃。
可再继续往后时,岑筝又不免唏嘘原主从小就想当女孩,曾经穿着妈妈的裙子出去玩,被村里人笑话是“二椅子”
,后来父亲知道了就挨家挨户上门说理。
这位乡下男人的确好色又粗鄙,可也是世上唯一一个真心对待原主的人,甚至打算以后日子好过了就卖地存钱,给儿子做手术。
家里存款不多,父子俩可谓相依为命,原主再长大些就离开村子打工,隔半年回一次家。
他上一次再回来,见到的却是父亲沾满泥土和血液的尸体。
肇事者是在其他乡镇有点脸面的人物,聚餐到半夜酒后驾驶,乡间道路没有灯,把人撞得直接顺坡滚入水沟,后颈骨折,当场毙命。
尽管很快就赔了钱,也道了歉,但给原主造成的阴影是毁天灭地式的。
那几十万赔款他捐给了癌症病人,之后失魂落魄地回到吴墨这里,郁郁寡欢几天选择离开人间。
岑筝向来不喜欢充满压抑和苦痛的故事,也不会悲天悯人同情心泛滥,但现在他灵魂直接附到这样生活坎坷的人身上,难免有所共情。
他紧皱着眉头把这几页纸折好,端正地放在一旁。
发呆了几分钟,他听见门被人敲了两声。
抬眼到门被吴墨推开一条缝隙,他笑着在门口说“来吃早饭,我煎馒头,上面裹了鸡蛋。”
岑筝点头,把这一小摞信纸压在枕头下。
吴墨每天都是这么一副脸上挂笑,知足常乐的样子,连吃个鸡蛋煎馒头片都好像特别享受。
他吃着吃着,就用筷子尖挨个指点碟子里的东西,说“这是煮蛋,这是煎蛋”
然后抬起头着岑筝“你是我的小笨蛋。”
岑筝默默喝了口浆,把自己欲言又止的“小王八蛋”
咽回去。
得不到岑筝的配合也没关系,吴墨自顾自地愉悦着,夹起一块烤饼递到岑筝嘴边,问“你能不能跟它说一句话”
岑筝瞥了一眼,有点警惕“干嘛”
吴墨“因为我想蘸糖”
岑筝绝不是被他逗开心的,只是吴墨这种神经的小套路实在令人招架不住,他因此气极反笑。
吴墨见他唇角上扬,以为他是被自己的情话功力折服了,便得意洋洋地笑起来。
岑筝偶尔瞟他几眼,回忆起了原主日记里与吴墨相识的描述。
他俩都是读过一些,但社会经验为零的年轻人,原主在外地打工时被人蒙骗到了一个传销组织。
就在那里,认识了同样被骗来交钱的吴墨。
但这两人不同的是,原主很快意识到自己被骗了,计划着跑掉;而吴墨浑然不觉,还一天到晚跟着小头目一起喊口号,做发财梦。
幸好后来两人在警察的帮助下成功脱身,吴墨觉得这个男孩长得好还善良,就耿直地一门心思追求,天天薅路边野花假装是玫瑰,叼嘴里在人家面前晃悠。
岑筝还没把那些日记完,关于原主对吴墨的感情,他印象最深的是这一句话
「墨哥喜欢男的,我也喜欢男的,但是我跟他不一样,我讨厌自己也是男的。
她乃当朝丞相嫡幼女,本该过着千金贵女的生活。但由于丞相宠妾灭妻,生母又懦弱无能,实则被府中众人欺凌,从小过着奴仆之子一般的生活。及笄之日母亲被害死,后来被继母嫁给一位痴傻官家子,成婚当日却离奇身亡。...
大铃铛书友Q群429537593欢迎加入重生到秦朝末年,眼看秦始皇就要东巡而死于途中,李肇决定先从秦始皇身上5w0144430...
1972年的夏天苏若正收拾着行李,过几天她就要去青大读书,那里还有一个未婚夫正等着她。可是一觉醒来,她却成了一个偏僻乡村的知青,床前站着一个陌生的军装男人,床头有一个娃正叫着她阿妈。她转头,就看到破旧的床头柜上,有一个日历,上面印着,1977。苏若我还是个宝宝呢!可是这个男人,好帅!她的脸红了。苏佳重生归来,举报继妹,逼她下乡,抢她男人,以为这样继妹前世的气运就都会落到她身上,结果没想到继妹竟然嫁了个更有权有势的回来了苏佳男人还你,咱还能做好姐妹吗?苏若麻烦脸拿来给我踹一下先...
红楼如此多娇,引无数男儿竞折腰,贾府四春相争艳,宝钗黛玉竞风流数风流人儿,还在红楼。穿越成贾琮,利用自己的优势,改变自己的地位,改变贾府的命运,拯救一众金钗,一步一步走向人生巅峰。...
尤妙信了席慕的邪,信了他说的她不给他好脸色一直逃他才放不下她,信了他那套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再来一世,她乖乖巧巧的当他偷得着的那个,按着他的喜好做事,期待有一天他能腻了放了她直到若干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