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千七百四十八章小白,千语番外篇二十二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转眼十二年过去了。
季沫跟千荒一直留在了那西沙漠,人族始终未出现,季沫一直坚信那西沙漠中还有没有被完全消灭的人族,可是却找不到他们的藏身之地,所以也只能做防范。
十二年间,苍临洲还陆续有两个种族穿过屏障来到了那西沙漠,不过千荒艾长风他们守在屏障外,他们出现就直接被消灭掉了。
十二年过去,千语已经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季沫在家会做漂亮的衣服给她带回去,每次千语收到都会很开心。
“千荒,这裙子缺一条腰带,你给放哪儿了”
季沫一边收拾东西,一边问千荒。
千荒站在窗口,着外面葱葱郁郁的绿洲,回头帮她找,只是脸色一直不好,不管季沫说什么,他都不说话。
季沫把腰带叠好,放进兽皮袋子里,然后又装入背篓。
她站起来走到千荒面前,在他腰上捏了一把。
“还难受呢女儿长大了,可不就是要结侣的,再说了,这些年可都是小白照顾千语,千语跟他可比跟我们亲。”
千荒猛的回头,气恼的着季沫。
“那还不是因为你,从小就要把千语给小白养着,现在可好,才十九岁,就要结侣,还非要我们回去给她主持结侣仪式,这闺女真的是知道怎么扎我们的心。”
季沫挑眉,抿着唇憋笑。
“那是扎你的心,可不是我们,我可是一直都希望千语赶紧长大,跟小白好好的在一起,正式结侣那样的在一起。”
“你是亲生阿母吗”
季沫用力拉了拉他,“我当然是了,千语很喜欢小白,你了解的吧”
“那又怎么样”
季沫昂起脑袋,走到床边把背篓背好。
“不怎么样,你还想阻止你女儿跟喜欢的人在一起不成”
千荒无奈,可心在滴血啊,那可是他唯一的一个闺女,今天却要结侣了,还早早通知他们,让他们去主持结侣仪式。
苏招娣走到千荒身边,千荒顺手把她背上的背篓拿下来提在手中,问道。
“你真确定要把墨殇带去吗”
季沫垂下眸子,叹了口气。
“我们把墨殇一直困在这里,他今年已经十二岁了,在我们那儿都成年了,我想带他去外面的世界,他困在这里,他以为天地间到处都是沙漠,绿洲在沙漠中如浮萍一般,还跟我说,将来一定要找到一块很大很大的绿洲,大家住着不会拥挤。”
千荒着季沫,眼神中虽然有担忧,却并没有反对季沫的决定。
季沫转身出了屋子,不一会儿就带着一个比她要高大很多的男孩回来了,这男孩身高在一米八左右,穿着一条兽皮群,头发整洁的绑在身后,一双眼眸呈现琉璃色,仔细去,并非一种琉璃,而是绿黄黑相间,因为黄绿色较浅,若不仔细不出来,但若在阳光下,这双眼睛充满异彩的绚烂。
他长相俊美,五官立体刚毅,虽然小脸还算稚嫩,可是眉宇间却已经初显霸气。
“我不去了,你们去吧。”
他进来的第一句话便是这么说的,季沫低头,眼泪吧嗒吧嗒的往下掉。
千荒则直接沉下脸,冷声道。
...
资质平平和长生不死两种属性加身,陈生只想大喊一句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老年穷。当宗门天骄崛起的时候,陈生还活着。当宗门天骄晋升长老的时候,陈生还活着。当宗门天骄寿终正寝的时候,陈生还活着。活着,熬成老前辈,他就能对小辈指手画脚,以大欺小了。悠悠岁月。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而陈生长驻光阴岁月不死不灭,淡看天骄起起落落,超然物外。...
于兰一朝穿越到了北宋徽宗年间,她手握一方空间,内有灵泉,还有酿酒的工艺设备,一点儿都不方。开酒楼,卖酒水,做美食,发家致富,她相信自己能够风生水起。可问题是,开局为什么是血溅鸳鸯楼的副本?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空间之娘子万福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尤妙信了席慕的邪,信了他说的她不给他好脸色一直逃他才放不下她,信了他那套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再来一世,她乖乖巧巧的当他偷得着的那个,按着他的喜好做事,期待有一天他能腻了放了她直到若干年...
癌症患者陈逍穿越了,以为活不久的他,胆色过人屡干大事,还泡了一个美女。新婚之夜,皇宫来人,未婚妻竟是逃出宫的公主看着未婚妻被带走,陈逍怒了这驸马爷,老子当定了...
数风流,论成败,百年一梦多慷慨有心要励精图治挽天倾,哪怕身后骂名滚滚来。轻生死,重兴衰,海雨天风独往来。谁不想万里长城永不倒,也难料恨水东逝归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