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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林菲,她就是那种每所大学里都会有那么一两个的,赤手可热的风云人物。
俗语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在她的得势下,连经常晃悠在她身边的一干人物,也都成了焦点,比如周正,虽然他自己本身也很积极很出色,但是此时,不得不说,他那丝微弱的星星之火,完全都被林菲那强大的燎原之势给遮去了。
不知不觉,开学两个多月了。
某天上课,和同宿舍的死党王薇薇在教室后排小声聊天,聊到高考结束后那个暑假的见闻,林菲突然觉得心里有股劣气油然而生,上大学这些日子,她过得太乐不思蜀,竟然忽略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那就是,某个没良心的呆子,在暑假里,曾经信誓旦旦地跟她说,上了大学,要经常来找她玩儿的。
可M大和师范学院离得这么近,已经开学两个多月,他竟然就像是消失了似的,一次也没来找过她,岂有此理啊!
林菲是个直肠子,要么就索性丢到脑后,如果想起来,就挥之不去,越想越生气,下课后,气呼呼地往教室外走,好几个人喊她她都没听见,最后被王薇薇一把拉住了。
“林菲,你吃了枪药了,跟谁生气呢?”
王薇薇死死地缠着林菲的胳膊,硬是要和她摆出一副‘咱俩是闺蜜’的姿势,林菲甩不掉她,只好由她去。
“跟一个神经病表哥。”
恼火地回道。
“哟,想不到你们家族还有这种疾病的血统?”
王薇薇不错过任何一个打击报复闺蜜的机会:“是世代遗传啊,还是隔代遗传啊?”
“滚,思想有多远,你就给我滚多远!”
林菲气得直跺脚。
“你是用你的思想来丈量的吗,那咱俩现在这距离刚好。”
王薇薇亲密地用她的34D去深深地拥抱林菲的32A。
“啊啊啊,王薇薇你臭不要脸!”
林菲做为一个资深的‘好色之徒’,非常的保有原则,她对女人肉呼呼的身体,向来非常的鄙视,鄙视,还有无尽头的鄙视。
一阵惨叫……
吃过了午饭,林菲坐在寝室里,尤沉浸在气愤之中,越想心里越不顺气,王薇薇吃饱喝足又占尽了便宜,满意地在床上午睡,不时发出得色的吧唧嘴声儿。
突然,哗啦啦一阵巨响。
王薇薇从噩梦中惊醒,发现林菲书桌上的书全都被划拉到地上了,而林菲的人,则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王薇薇骂了几句,翻个身继续做噩梦。
林菲一个人气喘吁吁地往学校外面跑,她要去M大,找那个忘恩负义的‘精神病表哥’兴师问罪去。
很快就到了M大,林菲跑得有点急,脸颊红扑扑的,情急之下,猛然想起,自己竟然连董宇航的宿舍在哪儿,教室在哪儿都不知道,这可去哪儿找啊。
看着M大高高大大的校门,里面笔直的甬路,两侧挺拔的梧桐树,林菲当机立断,拦住了一个男生:“同学,请问99级的新生宿舍在哪儿,哦,是土木工程系的。”
“在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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