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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第3页)

林墨淙也笑了,“这不用你说,我早就领教过了。”

我说:“哦?难道你还有什么堪比戏文的艳遇没跟我交底?”

林墨淙说:“艳遇谈不上,时候对了我就会跟你说的。”

我刚想深度挖掘一番,他就说有事挂了电话。

我想着一定别忘了,晚饭时候要问清楚。

结果却在收到人生第一束玫瑰花后,将八卦的念头忘得一干二净。

街头转角处,林墨淙抱着一束足有脸盆大小的玫瑰花,靠在车旁把玩着他的墨镜。

那飘逸不羁的模样,每一个细胞都在往外散发着欧美男模范儿。

我以前看偶像剧的时候最不齿的事情就是予人玫瑰,那东西除了浪费钱占地方难保存之外,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值得送的。

但今天我才发现,偶像剧不亏是无数先烈炮灰们的呕血之作,送玫瑰这种存续了上百年的古老手段,到今天还仍旧百试百灵,的确是有相当一批贪图一时光鲜的女粉丝忠实拥护的。

而惊觉自己也沦为其中一员时,我颇有些恐慌。

但等我把注意力拉回林墨淙脸上时,我就释然了。

玫瑰花的存在是为了突显送花男人们的魅力。

但如果是眼前这样的男人,就算他送的是一束只有刺没有花的玫瑰枝,女人们也会心神荡漾甘之如饴的。

我再怎么彪悍也是一女的,所以也就心安理得的荡漾一番了。

作者有话要说:还是不立誓了,越立越卡……

本章没真相。

关于后面的剧情童子们好像猜测颇多,其实本文确实很狗血,但我尽量保证狗血里带着点鲜葡萄汁,应该还是会有点惊喜的。

我刚知道前面的章节被口口了许多,应为我自己写完了很少点进去阅读,所以要是亲们发现有口口的地方,尽量跟我说一声,我回去改一下。

默默滚回去码字……

第25章(中)

活了这么大岁数,也许到今天我才明白,什么叫顺风顺水。

话说老爸有钱那阵,我也很要风得风了一段时间。

不过年纪尚小,对物质那种事看得比庄子还开。

老爸上千银子买回的芭比,我就看上了那条裙子,拿到娃娃的第一时间就将之剥了个精光,然后用那小衣服给我家阿花擦哈喇子去了。

阿花是我最心爱的斑点狗,看着阿花欢快的撕扯着它的小花手绢,我高兴的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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