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他们还遭遇了幽灵,那些家伙油盐不进,杀掉也不给奖励,还是避开为妙。
幽灵的栖息地,能不去就尽量别去。
“这条路上的情况也差不多嘛。”
“全是苍蝇……真讨厌虫子。”
虽然换了条路,但这里的景象和之前也没什么区别。
无头的僵尸尸体和腐烂的骷髅骨架随处可见,这里显然也被饥渴的冒险者们扫荡过无数遍了。
那些曾经充满活力、欢快地歌颂着死亡的亡灵,如今早已化作尘土。
这样下去,达兰特币越来越难赚了啊……
——嗷呜——
——嗷呜——
好在,他们又往前走了一段距离后,终于现了目标——两只并排游荡的僵尸。
“运气不错,有两头。”
柯布森拔出长剑,迎了上去。
那两只僵尸步履蹒跚,动作迟缓,对他根本构不成任何威胁。
只见他手起刀落,轻而易举地就砍下了其中一只僵尸的脑袋。
说真的,僵尸的战斗力还不如醉汉。
——咕噜噜,咚。
老金也干净利落地砍掉另一只僵尸的脑袋,捡起地上的头颅,塞进了麻袋里。
柯布森一边活动着筋骨,一边说道:
“感觉身体开始恢复了。”
“那就好。”
“我现在状态正佳,就算来个食尸鬼也不怕!”
“食尸鬼?”
食尸鬼是一种稀有的亡灵,击杀后可以获得高达5达兰特币的奖励,堪称移动的宝箱。
与那些腐烂不堪的低级亡灵不同,食尸鬼的肌肉组织还保持着活性。
它们会通过吞噬人肉来修复自己腐烂的身体,是名副其实的食人怪物。
如果不吃人,它们的肉体就会逐渐腐烂,所以它们对人肉有着强烈的渴望。
据说,人类在受到某种诅咒后,死后就会变成食尸鬼,但具体是怎么回事,老金也不太清楚。
他只知道,食尸鬼比想象中更加敏捷,力量也比普通人更大。
它们的脑子里除了杀戮和食人之外,估计也没别的想法了。
据说食尸鬼非常危险,老金也不想遇到它们。
就算一头食尸鬼能换5达兰特,他也宁愿去杀五只僵尸。
“克劳迪,你见过食尸鬼吗?”
“听说过,但没见过。
其实我也是来这里之后才第一次见到僵尸,以前在舒尔迪克,除了骷髅和木乃伊之外,就没有别的亡灵了。”
“是吗?也是,阳光那么强烈的地方,确实不适合亡灵生存。
僵尸估计会被晒成肉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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