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安锦掀开盖头,那春风得意的红衣少年郎晃进我眼里的时候,我一下子想了个明白。
容色惑人啊,容色惑人。
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何况是我?
虽然想明白了,却不代表我能接受。
虽然我之前是伤了他的心,令他对我怨恨至今,但用这些个手段令我家闹得鸡犬不宁,实在是小人行径。
于是与紧绷着唇角的安锦喝完合卺酒,夜深人静之际,我横眉冷对,用自以为很不屑的神情表达了自己不愿跟他圆房的意思。
谁知他压根儿就没看我的神情,转身一鼓作气将一壶合卺酒仰头喝了个干干净净之后,趁着酒意,红着脸便来解我的衣裳。
天地良心,我原本真不想从了他,奈何天地拜了聘礼也收了,连合卺酒也喝过了,此时做烈女很有拿乔的嫌疑,于是只得意思意思地挣扎了一下,便被他放倒在床榻上剥成一只泥鳅,全身上下只留了一根发簪。
好吧,是我没原则,是我内心还存在一些遐想和期待,想看看他如今的身子是不是还跟八岁那年一样,白嫩得像刚出炉的细面馍馍。
然而细面馍馍,也有摇身一变成磨人利器的时候,只可惜我知道得太晚。
等剧痛传来,已经悔之晚矣。
我尖叫着推他,眼泪也疼了出来,他却不肯退却半分,挂着满头大汗继续前行,还没忘了喘着气哑着嗓子说了一句我至今记忆犹新的话。
“其实我也很痛,忍忍就好了。”
这句话我就没信过。
既然双方都很痛,为何还要将这等折磨进行到底?很显然是他为了掩饰自己乐无边而我痛翻天这一事实而刻意编造的谎言。
最可恶的是,一切结束后,他苦大仇深地盯着床榻上的落红,表情沉痛,仿佛那落红是从他身上出来的一般。
所幸新婚之夜后他再也未曾要求行房,不久后索性搬到了他自己的书房里长住。
我乐得不必再受那种折磨,松了一大口气。
然而今天,他喝醉酒,破天荒地回了卧房,揽了我的腰,将我扶上了床榻。
我心底其实有些抗拒,但也知道这时候不好拂了他的意,为我二人刚刚回暖的夫妻关系浇上一碗冰疙瘩,于是咬牙闭眼,顺从地任他撑着手臂伏在我身上,像小猫似地舔来舔去,时不时轻咬一两下。
比起洞房花烛那夜,这次他似乎更有耐心些,只是他的头发在我颈间搔动令我发痒,忍不住笑了两声。
离得近了,我可以模糊地感觉到他抬起头,温热的嘴唇落到我耳边,又轻轻地唤了两声。
“小妖怪,小妖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