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的,闪烁着银光的石头”
琳达喃喃自语,这不就是丽丝向她提到的黑石领的由来么
神明,果然是无所不知啊琳达心里一阵赞叹,再寻觅的时候,那个声音却渐渐的远去,失去了回应。
培养女巫的自主思考能力,是秦颂最主要的目的,女巫们将是他的得力助手,并不是观赏用的花瓶玩物。
针对不同的特质,采取不同的策略,百花齐放,各有千秋,却又紧密的团结在神明之下,才是一股充满活力和无限潜力的力量。
临走的时候,秦颂特意在琳达的额头上留下联结烙印,随时共享琳达的视野。
因为他心里确定,琳达一定会去寻找黑色的,闪烁着银光的石头,而同样盘踞在西边的强盗营地,说不定就会浮出水面。
而丽丝,有大概率是不会去一同前去的,第一是太危险,第二是她的精力,应该会完全放在惠特尼轧棉机上。
翌日清晨,当太阳的第一缕阳光洒入丽丝的房间,经历了充足睡眠和美好梦境的丽丝,缓缓醒来,轧棉机的构造清晰的刻印在脑海中,让她迫不及待的穿好衣服,洗漱完毕,朝着楼下跑去。
在半路上,丽丝和琳达相遇了,都从对方的眼中到了兴奋的光彩。
“琳达,如你所料,神明给予了我启迪”
“丽丝,我也一样”
“真的吗”
两个女孩子兴奋的拥抱在一起,热切的交换着梦中的心得。
当她们发现得到了两种不同的启示时,先是惊讶,然后是惊喜,这意味着寒冷的冬季,不再是什么解决不了的难题。
结果和秦颂预料的一样,丽丝和琳达决定兵分两路,丽丝去工作间里研究机器,而琳达单枪匹马去西边寻找黑色石头。
“琳达,这是我父亲年轻时的佩剑。”
临行之前,丽丝手中捧着一把带有皮鞘的骑士长剑,手柄是一对相对称的黄铜狼头,獠牙锋利,神态狰狞,剑身细长约一米,寒光闪烁的剑脊,带有贝思卡精钢特有的繁复花纹,也是她的父亲留给她的纪念之一
“它是阿拉贝城的武器大师贝恩海姆的杰作之一,名叫狼锋,采用的是最上等的贝思卡精钢,经过千锤百炼而成。
现在,我将它赠与你,希望你能让它重现宝剑的荣光。”
“这这怎么可以”
琳达有些受宠若惊“这太贵重了。”
“琳达,西边充满了危险。”
丽丝表情认真“你理应获得武器防身,这把剑非常锋利,且重量轻于骑士大剑,更便于携带。
即便你不会剑术,但只需简单的刺击,就能轻易穿透皮甲。
而且,你获得了神明的赐福,从石头中汲取的力量,超越凡人的想象,足以使它威力倍增。”
琳达有些迟疑的望着宝剑狼锋“丽丝,可是我并不擅长剑术。”
“没关系。”
丽丝微笑着眨眨眼睛“等你顺利回来,我会安排剑术最好的守卫,教授你剑术。”
“可是”
“琳达。”
丽丝加重了语气“我们是朋友啊,朋友之间互相赠与礼物,不是理所当然的吗要不是你拥有比盔甲还坚硬的皮肤,我都想送你一身骑士的全身甲了。”
“好吧。”
琳达的心里充满温暖,郑重的从她的手中接过狼锋“我会好好保护它的,绝不会让它丢失。”
“不,琳达,是要让它好好的保护你。
吃瓜读心团宠打脸虐渣手撕剧本打工狗叶文雅猝死后,穿成霸总的小说里会家破人亡的恶毒女配!叶文雅当天就撕了剧本。男主真惨啊!女朋友跟青梅竹马打得火热,外界公认是一对,给他带了那么大一顶绿帽子。原男主?!大反派真痴情啊!为了得到女主,居然要和男主共侍一女。大反派?!青梅竹马太可怜了!从小女主把他当备胎,用他的钱还要用他的身,就是为了气男主。青梅竹马?!不走剧情的叶文雅乐悠悠的看着男人们围着女主转,自己过潇洒日子。然而,剧情崩得越来越厉害!大反派天天凑到她的面前要举高高。原男主说他后悔了,想要复婚。青梅竹马抛弃女主,转头向她求婚。这剧情是怎么崩成这样的?!...
快穿之女配只想搞事情快穿三千小世界做任务,作为炮灰女配,她只想搞事情...
又名惊我把连锁火锅店开进了始皇宫里我有美食红包群火锅店经营人姜晩容刚走上扩店暴富之路,却一朝穿成被继妹和渣爹推出顶罪的同名小可怜。人在秦朝开局车裂罪名帮太后赵姬渣了始皇他爹姜...
...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当一个人的前一世在浑浑噩噩中度过,再次重生后是像上一世一样继续浑浑噩噩的过一生,还是走出一条不同于上一世的路在这世界留下自己生命的迹象...
预收一家穿成败家子文案在下方。更新时间为下午六点,二更九点不一定有,其他时间是修改。不知经历了多少时间,曲仲终于完成异世穿越任务满级归来,回到了自己的世界。商业大亨,政界精英,学术界大佬,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