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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荡荡的地下室没有一点杂物,看来真正有钱人就是这样,不需要的东西就扔了,根本不会想到留下来,也许将来用得着。
突然想起每年夏天和母亲一起将家里的冬衣、书本拿出来晒的情景。
翻到几件小时候的衣服,好奇地问母亲,为什么还留着,不扔掉。
母亲摸摸他的头,笑着说那些衣服还很新,他才穿过几次就穿不了了,于是就留了下来。
邻居家有新出生的小孩,妈就把那些衣服通通抱了去,想着给人家就好了。
谁知待那小孩稍大一点,也穿不下的时候,人家就将衣服洗了还回来。
就这样,谁家一有小孩出生,妈妈就把衣服贡献出来,人家也都心怀感激地收下,待不穿了再洗好还回来。
反复几次,沾了不知多少小孩尿、小孩屎的小衣服慢慢褪了色,变肥、变大,直到完全走样,妈妈便不再拿出去给人家了。
到最后也没舍得扔,自己留下来当个纪念。
二十四岁离家,三十二了,还有几个八年,他才能回到那开满蔷薇的小院。
闭上眼,他将自己的世界完全交给黑暗,也许,心就会慢慢被腐蚀,变成黑色的,也说不定。
整整三天,陈南俊粒米未进。
廖冰莹端着饭菜小心翼翼地走进地下室,走到墙角开了灯,扇扇鼻子前的灰尘,“南俊,怎么也不开灯。”
陈南俊不太能适应突然来临的亮度,手捂眼睛,挡住光。
“冰、冰莹?”
“嗯,是我。”
廖冰莹放下餐盘,望一眼满是灰尘的地面,叹口气,干脆一屁股坐在地上。
“别、脏。”
陈南俊来不及阻止,只能浅浅一笑。
“你回去……要好好……洗洗衣服了。”
“嗯,你就别操心我了。”
廖冰莹心疼地凝望着他,“你看看你,饿得都没力气说话了。
你到底跟谁飙劲呢,好歹吃一点啊!”
陈南俊摇摇头,“不了……我……我吃不下。”
“南俊!”
廖冰莹低眉垂目,无限感伤地说:“我听虎皮说你离开烈焰帮了,可以告诉我,为什么吗?”
陈南俊静静地靠着墙壁,不发一言。
“南俊,你们曾经是最好的朋友。
多少次出生入死,连我都有点嫉妒你们的关系呢!
我总是在想,如果你是个女的,我一定会怀疑虎皮是爱上你了。
哈哈……女人家嘛,关在家里久了,就爱胡思乱想。
南俊,他现在挺不容易的,刚上任,什么事都摸不着头绪,那些帮里老资辈的,哪一个不是虎视耽耽地瞅着他出一点错,好把他拉下台。
即使我能帮他,可那也实在很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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