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苦了他们这一群小娃儿了,虽然夫子要求的字数其实并不太多,但已经够他们绞尽脑汁了。
郑铎提笔提了良久,却半天没能往下写。
一是因为他根本就不知道以他现在的年纪,该写出什么样的文章来才算不好不坏。
才刚到书院不久,他不想太出风头,免得夫子们看重他,强留他在书院之中,给他‘开小灶’,也不想表现地太差,让他爹觉得看不到希望,进而直接把杨柳往白府一送,断了他所有可能的念头。
这第二么,是字迹。
他前世学问虽然不大好,但字是特别练过的,他当年九岁的时候写的究竟是什么样的字,他真是记不住了。
这斟酌了好半天的结果,是笔尖的墨直接坠落,浸湿了宣纸,把笔搁回笔架,重新换了一张宣纸之后,郑铎四处看了看,有奋笔疾书的,虽然握笔姿势好似不大正确,也有抓耳挠腮、如坐针毡的,还有毛笔不往宣纸上头写,却往脸上画的……
直到第一个人起身交了文章之后转身出门,郑铎才下定了决心开写,他算是想通了,反正他是新来书院不久的,夫子们也不大了解他的真实情况,就算他这回写好了,夫子们也可以认为是他曾经写过这样的文章,且经过旁人批阅、引导,那么再写一遍,自然是能入眼的。
至于下一回他写的文章的好坏,就要看这一回夫子的反响了。
至于字迹,时好时坏就行,其中几个字写得好些,其他字写得潦草些。
出了书院的郑铎只能用四个字形容:归心似箭。
但他走得再快,也架不住腿短。
他又想起了一个他不喜来书院的原因,因为大家年纪都是相仿的,但只有他看起来特别矮小。
“小矮子,走那么快做什么?等等我啊!”
郑铎一把拍开了搭住他肩膀的某人的手,往旁边挪动了数步,到了不用仰头看着这人的距离,才开口,“我姓郑名铎,你可以叫我‘郑少爷’,也可以直接叫我的名字。
至于其他,还是免开尊口吧。”
“我知道你叫什么,夫子说的时候我记住了。
但……你怎么就不问问我叫什么呢?毕竟咱们同住了近一个月,以后还会继续同住下去。”
没必要。
郑铎脑中冒出了这三个字。
书院于他来说只是暂时待的地方,至于在书院的住处,于郑铎来说,也和客栈没有太大的区别。
当然多少,还是有些区别的,客栈他住的都是单间,在书院里头却要和人共住一间屋子。
“你记住了,我叫潘魁。”
那人说完,似也不在意郑铎记住与否,只转身就走。
郑铎却愣在了原地,潘魁,某些时候,郑铎确实觉得他看起来有些眼熟,但郑铎并不觉得这有什么重要的,他前世见的人何其多,既然抬头不见低头见了近一个月时间还没有能想起他是谁,那也就意味着,这人于他来说不重要。
但此刻,看着他远去的背影,郑铎却将之渐渐和记忆中的一人吻合了起来。
“你说她是不是眼瞎,老子这样玉树临风、虎背熊腰的她看不上,非要嫁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穷酸秀才……”
“来边关之前,我去见过她,她笑得……她在老子跟前从来没那样笑过……”
“今天……天黑得真早啊!”
那是他留在世上最后一句话,他去的时候,甚至连眼睛都没闭。
彼时,郑铎屈膝在他身旁,望了眼如血残阳,缓缓伸手,试图阖上他已然失去了光彩的双眼。
大约因为他和他是一样的,都是求而不得,所以郑铎记住了他。
“少爷,您没事吧?”
郑铎站在原处一动不动的,方全还以为他这是被那个高高大大的叫潘魁的家伙给拍傻了。
“没事,咱们回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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