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争取到今晚的时间,好好梳理一下剧情,把那些没发展到的部分赶紧改写,说不定还能把性命苟长一点……
——
破窗户外的雪停了。
沈绰见那人抱着他儿子睡着了,才轻手轻脚地爬起身,把原主写过的和离书什么的,全都撕碎了,找了个角落埋进了雪里。
心里祈祷着,可别让这些破事儿影响了他苟命的机会。
隐隐有些后悔没把全书看完,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但现在主角他是认识的,想活命肯定不能报错大腿啊。
虽然不清楚这个男人日后有什么出息,但目前看来对方不是那么好相处的人,说他五大三粗吧,但好像又还挺讲情讲理,没有证据也不乱发火,就是话太少。
沈绰记得原书中,作者是这样描述他这个炮灰当初对此人印象的心理描写的:“村口来了个不知名姓的莽汉,高大威猛,闷声不语,跟人讨水的时候活像阎罗王问债。
力气很大,村里修桥铺路都找他,他倒很实诚,从不推脱,就是不说话,沉闷的紧。
但到底是个外人,水暖村的人最喜欢排外了,总是使绊子给他,想让他走,可这莽汉也是有脾性的,任那村口纳鞋底的长舌妇怎么骂,他从不理会,若是闹到家里来推搡,伤到他儿子,他就只关门,从不打女人和哥儿等弱者。
爹很看重这莽汉,老是差我去给他送补贴,一来二去,他竟躲起我来了?他儿子生得乖巧,嘴甜,一口一个公子的喊,我虽读过书,识得字,但还不算个读书人,倒也不占这小子奉承,送了礼就走。
村里人给他起了外号,叫北狗。
好土的叫法,缘由是他这无名氏,从北方逃难来,拖家带口,大有丧家之犬的意味,所以这么叫。
想来那几个混痞子真是恶心,打不过就乱骂,一传十十传百,婶子们还真以为他叫这土名,这个山头喊,那个山头喊的。
我不知他为何要认,白长了张嘴,不晓得自己报个真名儿。
实在没想到,这莽汉看着是个肯吃亏的老实人,结果武艺高强,身手了得。
山上的土匪来村里打劫,他能打得对方满地爬,着实令我开眼了,同村人见他也没坏心,人也敦厚老实,只是不爱说话而已,也就不那么排外了,渐渐把他当村里人招呼。”
……
回想到这里,沈绰有些不解,原主一开始对这个黑户老哥明明还是有好感的,后来就因为一场意外,不小心失足落水,被这人恰巧救起来,但由此损了清白没办法嫁入镇上豪门享受荣华富贵,又被家里人以救命之恩以身相许迫嫁给对方,导致过不上好日子,就开始怨恨主角,黑化成恶毒炮灰?
这也太崩人设了吧。
沈绰扶额,那个作者把他写得真坏啊。
……
熬到天蒙蒙亮的时候,沈绰睡眼惺忪,生物钟的自然醒,让他下意识摸了摸枕头边的智能程序,发现扑了个空,他才想起自己已经穿越了,不用早起上班,不用穿着正装各种场合应酬游说,更不用担心狗上司对他各种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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