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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渡倒是觉得,张渐微看着像第一次做班主任,因为她看起来完全不像是被调皮疯狂的十几岁少男少女折磨了三年之后的样子,更何况还是两次。
叶渡忍不住把张渐微和自己的小学班主任放在一起对比,明明都是语文老师,张渐微怎么就这么不急不徐,温温柔柔呢。
当然,往后的日子会让叶渡深刻地明白一句自己曾经很喜欢的诗:人生若只如初见。
作为初一十班的班主任,张渐微发布的一项任务就是:认识彼此。
教室里刚好有六列座位,张渐微便让左右两边的同学交换彼此的名字与爱好,从门口那列开始,按照从前往后的次序依次站起来介绍自己和同桌。
对此,张渐微的用意在于,虽然大多数新生在第一天的自我介绍中都记不住几个人,都得靠往后日子里的作业本和老师的点名才能渐渐把人给认全了,但这个方法至少能让大家听完49个人的介绍后记住自己旁边的同学,记住一个算一个。
落单的那位同学,就负责把张渐微再介绍一遍。
坐在叶渡旁边的也是个女孩,名字叫做江信晚,叶渡一听就忍不住猜想她的语文成绩应该很好,要么就是她的爸妈语文成绩不错。
江信晚是个二次元女孩儿,最流行的动漫通通都在她的待阅名单里,对于动漫里的人物,江信晚也是如数家珍,仿佛他们不只是被漫画家画出来的,更不只是生活在一页页薄薄的纸张里,而是和自己一样拥有属于自己的世界。
不过她也说不上自己到底是以参与者的角色在看待这一切,还是以桥梁的身份,好像还是后者听起来酷一点。
那个不被旁人所理解的世界,就由我来守护吧。
江信晚曾经在日记本里这样写道。
“那你喜欢什么呀?”
在江信晚问出这个问题之后,叶渡不禁沉默了一会儿。
她在分辨自己这为时不长的人生经历里,有没有什么时刻是称得上“喜欢”
这种状态的。
大部分的时间里,叶渡的生活都被学习充斥着。
叶桑姝毕业于还不错的大学,在她那个年代,大学生已经是难得的产物,何况学校还是一等一的好,所以在叶桑姝的心里,自己的孩子自然也得是优秀于他人的。
这种念头在她和宋雨离婚之后越发强烈,她是一个被抛弃了的妻子,但是她不能再让叶渡变成一个被抛弃的孩子。
叶桑姝需要保证叶渡的成长轨迹不出一点差距,必须成为成绩最优秀的那一个。
所以在那些适合撒娇的年级里,叶渡在不停地补习英语、奥数与写作,接收着不属于这个年龄阶段的知识量,在每一个学不进去的时刻,她都在想是不是提前学完这些知识,自己也能提前长大了。
憋了半天,叶渡才不太肯定地说道:“我平时喜欢阅读。”
其实也没错,除了新闻联播,叶桑姝平日里是不准叶渡看电视的,更别说是动画片一类的,叶渡一度觉得自己缺乏想象力就是由此造成的。
所以叶渡平时的消遣就是读书了,不过幸运的是,书籍确实给叶渡带来了很多安慰,他人的智慧与才情让叶渡的心中涌出很多力量,让她在日复一日的字母与公式中仍然能够饱含期待。
“我最喜欢的作家是博尔赫斯。”
叶渡又补充了一句,好像说出一个具体的作家名会让她喜欢阅读这件事情变得更有说服力。
“我最喜欢的动漫导演是今敏。”
江信晚想了一会儿,也说出一个名字。
少年的情谊是这样容易却又矜贵,两个女孩怀揣着对待秘密的心思分享着彼此最喜欢的事物,因着邻座的缘分,成为彼此在这个陌生环境里的第一个熟悉的人。
第2章你会吹长笛吗?
大家的自我介绍都很简短,对于邻座的介绍反而还略长一些。
两列同学介绍下来,叶渡只记住了一个蒋周池,因为好看,她是那种很标准的好看,大眼睛,双眼皮,鹅蛋脸,说话时的会微微上扬的嘴唇,眼神里的无所畏惧,这一切让蒋周池散发着一种张扬的美丽,让人没有办法不记得,以至于旁人会显得没有存在感。
轮到江信晚的时候,叶渡忍不住想,班里的男女比例有点失衡,看起来女生好像比男生多很多,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想,叶渡开始用眼神数起数来。
当叶渡站起来的时候,她刚好数完女生,她记在空白的笔记本上:28个。
当整个流程结束的时候,叶渡完成了这场数数游戏,验证成功。
叶渡已经不太记得自己是因为什么记住陈潽潽的了,但不管如何,陈潽潽是她记住的第三个人,也许是因为她是落单的那一个,又或者是因为她的爱好里有长笛这一项。
毕竟大家会的东西都太多了,有学跆拳道的,有学朗诵的,还有学小主持人的,甚至还有个女孩儿特长是背圆周率,叶渡突然觉得自己的爱好实在是太平平无奇了,而长笛是叶渡不曾听说过的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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