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ps,学到了。”
下班前我特意精致地补了一个妆,当然只补了底妆,着上提气色的唇膏,恰好今天穿的白色风衣,仙气扑面而来,站在logo前就能拍画报。
韩彻在我脸上多瞧了两眼时,我虚荣了。
下车前他又看我了一眼,“两天就圆了?不至于吧。”
我送了他两颗超级大的白眼,“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那个炒股的能吐出象牙来?”
我鼓起嘴:“至少人家觉得我很美。”
“你本来就很美啊,”
他强调,“我没有说过你不美,我只是说,你有时候并不是我的菜。”
说着又开始语重心长起来,“你的美是自己定义的,你只有坚定自己的标准才能遇到符合你标准的人,如果你一直跟着别人的取向和审美波动,很难发掘出真正的自己。”
三十岁、逛知乎的老男人就是很爱讲道理,戳得我五脏都漏气了。
二十二岁、渴望注视的小姑娘完全听不进他的道理,而韩彻还在继续:“而且,那个炒股的夸你美肯定是有目的的。
男人是极其自大的物种,如果没有什么目的,他们的话题都只会围绕自己的成功,且心安理得认为你们的美丽是自己牛逼的献祭品。”
“你不是男人吗?”
我反问。
“我是,但我是清醒的男人。”
踩同类还要捧高自己,果然自大。
我瞪他:“那他夸我的目的是什么?”
韩彻眸中闪过一道犀利的光,一字一顿:“睡!
你!”
“我不信!”
“请问美丽的林小姐,你认为他的目的是什么?”
一股气流在我胸中涌动,答案呼之欲出,但我多少说不出口。
这件事无比正常,可在玩咖眼里却被黑白颠倒得像个笑话。
他打趣地看着我:“跟你谈恋爱吗?”
我僵住,深知灵活处理好男女关系和情绪,属两性中的技术工种,无一定经验无可能练达,可仍无法在烂漫的年纪一下推翻童话认知,总觉得自己是命定的白雪公主,适合水晶鞋的灰姑娘,会被王子吻醒的美人,还有,终结浪子的傻白甜。
我们打了个赌。
入局时我便知道自己赢面很小。
到达swindlers’时已是晚上八点半,灌了一杯咖啡,才勉强应局。
二楼半吧台,张铎坐在韩彻昨天的位置附近,朝我热情招手。
今日他穿的比较休闲,倒是我显得正式了。
“连着两天酒吧,酒吧新人吃得消吗?”
他要帮我点威士忌,我推说自己只能饮一杯鸡尾,揉了揉太阳穴,露出疲|软|状态。
张铎与我聊了一小时,话题琐碎。
酒吧很吵,男女距离会比咖啡馆或是普通餐厅近,是个天然暧昧场所。
韩彻推翻张铎是个好男人的理由便是——正经约不会选酒吧。
不知是没有酒精助力,还是头顶悬着一把刀,我整个人嗨不起来,所以他邀请我去蹦迪时我欣然答应。
韩彻催命鬼一样发来:【n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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