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蝉所在的是天字一号房。
这里确实要比裴麟所在的房间好得多。
走入房间,裴麟只看到了两个人,一个便是方才在下面弹琵琶的苗仙桃,而另一个少年,应该就是总航运的少东家明蝉了。
第一次听到明蝉名字的时候,裴麟认为这一定是一个知书达理的大公子,再加上他的管事那么彬彬有礼,主人自然不会差到哪儿去。
可见到他时,不得不说,裴麟颇为意外。
这个少年若是放到大街上,绝不会有任何一個人把他和江南总航运少东家、杭州节度使、欧阳琴的女婿这三个头衔联系在一起。
他就像是一个……
乞丐?
明蝉的身上穿的是寒门学子都不会穿的麻衣,脚上的那双草鞋破了无数个洞,膝盖上的补丁似乎要比裴麟的被子还要厚,最让人惊讶的是,这个坐拥巨大财富的少东家,居然连头发都已经油得搅在一起。
但裴麟认定,这个人一定是明蝉。
因为没有哪个乞丐会有他那样的一双眼睛。
那双眼睛明亮而又透彻,似乎不然一丁点的世俗尘埃,甚至让人忘记了他的肮脏,忘记了他的凌乱,只记住那双眼睛。
现在,那双眼睛正直勾勾地盯着裴麟。
裴麟看着他,拱手道:“明少爷。”
明蝉用下巴和他打了个招呼,随后招了招手,脸上露出了一个洋溢着青春和阳光的笑容。
这个让人十分反感的动作,放在这个少年身上,丝毫不让人厌恶,反而让裴麟觉得他很亲切。
裴麟走了过去,坐在了他的旁边。
那双清澈的眼睛从安静的笑意变成了不可置信,瞪大了许多。
红口白牙轻轻碰了碰,明蝉道:“你居然敢坐在我身边?”
裴麟笑道:“我为什么不敢?”
明蝉拿起了他的衣服,“你可知道,这件衣服已有八个月没有洗过,不仅如此,上面的灰尘绝对比外面任何一条巷子里加起来还要多。”
裴麟道:“你觉得我会怕一件衣服?”
明蝉指着自己的鞋子,“我已穿着他从江南一路走到大理,又从大理一路走回了上京,历经十个月的时间,从未换过鞋。”
();() 裴麟道:“你认为我会怕一双鞋子?”
明蝉又抓住了自己的头发,一股恶臭的气息扑面而来,他说道:“我十个月从未洗过头发,更没有沐浴更衣,你嗅不到我身上的气息?”
裴麟点点头,“我当然嗅得到。”
明蝉道:“那你居然还坐得下来?”
裴麟笑道:“衣服在你身上,鞋子在你脚上,头发在你头上,你都坐得下来,我为何坐不下来?”
明蝉半张着嘴愣了半晌,忽然哈哈大笑,指着门口的管事道:“王叔,告诉掌柜的,把他铺子里最好的竹叶青拿来,我今日要不醉不归!”
裴麟故意问道:“你为何觉得我会和你不醉不归?”
明蝉道:“因为能说出这句话的人,已是我的朋友,我想和一个人交朋友时,通常他一定不会拒绝。
能坐在我身边说出这样话来的人,一定不会是自持清高的士大夫,更不可能是大官大将。”
裴麟道:“伱讨厌士大夫?”
明蝉顿住了,忽的一笑,“这是上京,你若是我的朋友,千万莫要在说这样的话,我跋涉千里若是回到了上京,第一件事就是吃官司,那我还不如去死了。”
裴麟哈哈大笑。
酒已上来了。
琵琶也响起来了。
二人却还是坐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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