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道长也没想到,他竟然一次就成功了。
那本书极为珍贵,他是不可能带在身上的,能做得就是滚瓜烂熟于大脑。
十五岁那年师傅给了他那本书,二十岁才能一字不差的背下,之后他每个月基本都要背两遍,直到现在,坚持了十五年。
本以为这辈子都不可能用上了,没想到还真用上了。
林子里清晨格外凉爽,不知是被吓得,还是冻的,涂一乐胳膊上的鸡皮疙瘩掉了一地,一个哆嗦,才赶紧去加上外套。
几人拿着早餐,四处晃悠着边看边吃,像极了在家端着碗串门的孩童,一顿饭能串一个村。
收拾好行里再出发,金鑫鑫再也不敢前串后跳了,乖乖走在中间,突然就老实了。
脑子里一直都是早上的那么多蛇,少说也有上百条,都跑哪里去了,要是踩上一脚,真是小命不保啊,吓都能吓死。
金晨光经常跟爸爸一起进山,见过最大的蛇腹部直径足足有三十厘米,也算是见过猛兽的,虽然从未见过今天的场面,那也不过是多了一次阅历,回去还能跟跟老爸吹吹他都没见过的场面。
王道长就更淡定了,什么稀奇古怪的事都见过,就算没见过,也都听师傅讲过,根本不会放心上。
涂一乐什么科学道理都见过,唯有一些科学无法解释的见识有限,特别是亲身经历,除了最近几天发生的事,他基本没遇到过。
从进入神农架,他就没正常过,他确信,这一路还会有事多的奇遇,前行的路,让他更好奇了。
时不时伸手摸一摸天突穴,如果那些蛇是来取走他的宝贝的呢?
王道长指着一座山峰到:“我要去一趟那里,只有找最高的山峰,才能看清山势形状。”
“我们也一起吧!
反正是玩儿,站得越高看得越远嘛。”
要不怎么说金晨光长不大,最大的特点就是爱玩儿,同时他也是懂旅行的,最美的风景都是用来慢慢欣赏的,途中一定要懂得停下脚步。
四人一起向最高的那座山顶进军。
从山坡一路向上,越走越陡,最后的几步几乎垂直,而且无路可绕,好在一路上最不缺的就是树,而且全是迎客松,扎根在岩壁里,坚韧又牢固。
();() 金鑫鑫把小时候爬树的本领再次表演了一遍,像个猴子一样,两下就上去了。
三个男人互相对视了一眼,似乎总有人在发出一个声音:她都上去了,我们就无所谓了。
好在三人都不胖,道长经常长途跋涉,也算得上身手矫健;金鑫鑫从小往山里跑,爬这几棵树也根本不在话下;就剩涂一乐在最后,大家突然开始为这个城里孩子担忧了起来。
“要不我下来接你吧?”
此时第一个站出来的,肯定是金晨光。
“不用。”
他们不知道的是,涂一乐虽然在城里长大,又是一个公司的老板,可他有的是时间去健身房,肌肉的力量,这一刻一丝不挂的体现着它的价值。
爬上山顶后,顺着山脊向最高点走去,越往前两边越陡峭,甚至垂直成明晃晃的岩壁,寸草不生。
这还不是最过分的,真正最高点,左右各伸出两座小山峰,直接悬于空中,两座小山峰顶上都有一块大约一平米的平地,各自长着一棵迎客松,对称到像是人为栽上去的。
站在最高点,群山尽在脚下。
万里无云的天气,能见度也数不清能跨越多少座山。
“你看嘛?学道长打座呀?”
金晨光回头,见金鑫鑫盘腿坐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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