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睿猛地把沈宵搂怀里抱紧。
沈宵没有推开秦睿,抬眼看着月亮,说道“我希望我们能做好回收站,创业成功。
希望你和蒋玥好好的,一辈子幸福快乐。”
这样离开的时候就不会难过。
“走吧,回家吃饭。”
沈宵抓紧秦睿的手,在小路上没有路灯,但他不是孤寂地在夜里行走,前路并不太平坦,心却无比的安定。
一路走过回去,没有看到蒋玥的身影。
直到家门口,看见蒋玥正倚在门边看手机。
“你们好慢。”
蒋玥懒懒道。
“走得慢不行吗。”
秦睿说着拉着沈宵到门口,打开密码锁盖开了门。
门开了。
沈宵习惯性地先走进去,从鞋柜里拿出双棉拖鞋并排放在地上。
秦睿是黑色格子,蒋玥是粉色条纹。
只有沈宵那双非常特别可爱,拖鞋化身为两只圆滚滚白色的毛绒兔,拖鞋后面还有小尾巴。
这是秦睿特意在网上购买的,一同购买的还有同款毛绒兔兔家居服,只是现在这个温度并不是合适在家穿。
本着反正在家里穿,自己喜欢就好的原则,沈宵没有拒绝,老实说白色兔兔确实很可爱,很合他的胃口。
“我马上做饭。”
沈宵径直进了厨房门,穿上围裙开始做饭。
秦睿跟了进去,看着沈宵套上围裙,伸手帮忙系好后面的绑带。
蒋玥就坐在饭厅餐桌边看着两人。
这两周来,几乎每天都能看到秦睿,朝夕相处之后,她算是对秦睿考察完毕。
秦睿对沈宵确实很好,这一点她非常认同。
秦睿和她关系不好,人又很狗,或许不能跟她做朋友,但并不影响和沈宵做恋人。
其实沈宵身边也不乏追求者,就比如今天的阿束。
沈宵性格单纯,其实很吸引人,特别能燃起人心中的保护欲。
她主要是怕沈宵被骗了。
而且并不看好那些人,与其和那些不认识的人在一起,还不如知根知底的秦睿。
就像现在的厨房里面。
秦睿和沈宵在她眼里就跟结婚一两年的小夫妻一样。
一个淘米煮饭,一个洗菜切菜。
会做饭的男人总是有种的魅力,蒋玥家一直都是她妈
妈做饭,她妈也不会让她动手,一直就教育她,以后要嫁到秦家做太太,根本不需要会做饭。
所以从小到大她只学会了吃。
沈宵身上系着一条卡通图案的围裙。
一边洗菜一边侧着脸和秦睿说话,秦睿认真地听,时不时会回两句。
配合默契,场面温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