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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附近有家羊肉米粉,以胡椒味浓的原汤出名,再加上出餐快,一勺原汤一勺粉就完事,方便快捷。
唯一缺点不足的就是,地方小,位置少。
每次去晚了,都只有就着长塑料凳、坐着短塑料凳在店外面吃的份。
不巧的是,正好是在陆迟风经常被留下来的高二时间段,郁秋几乎天天沉迷于这家羊肉米粉,天天中午快到饭点时,都明里暗里问陆迟风要不要一起去吃饭。
目的地自然是羊肉米粉店。
陆迟风对吃的都没太大兴趣和执着,事实上,在他那个年龄段,要说最感兴趣的,只有郁秋这个人。
看到郁秋恨不得一天三顿的样子,陆迟风简直怀疑店家是不是在粉里放了罂|粟。
但是看着郁秋被辣得嘴唇泛红、眼角泛光的样子,他又觉得好看得紧。
结果陆迟风每次中午都被班主任留下来,导致郁秋每天都要等着他,一等就是一刻钟起步,最后到店里只能在店外端着塑料凳“风餐露宿”
。
那时候,郁秋也是这么等他的。
穿着蓝白相间的一中校服,站在一中校门的角落,面对着大门一侧的红墙,双手放进校服兜里,偶尔会把穿在校服里的卫衣帽戴上。
每次陆迟风终于摆脱了班主任的“纠缠”
,一出校门,准能无误地定位到郁秋。
然后再悄无声息地走到他身后,不是突然恶作剧般地拉下他的帽子,就是拍一下郁秋的右肩又迅速闪到左侧。
幼稚至极。
再然后,每次都会收到郁秋的冷脸。
“怎么又这么久才来啊!”
“……”
郁秋冷脸的原因很简单,每次等得不耐烦都是次要,主要是等晚了,每次去都只能在外面吃。
虽说临江市江湖气息重,临江市人也比较豪迈、不拘小节,但是郁秋似乎是其中的另类,很是不习惯这种就餐环境。
像极了陆迟风家里养的那条矜贵的博美犬。
可爱,但讲究。
每次吃饭时,都要把吃食放进粉色的专属小碗里才肯下嘴。
陆迟风走到郁秋身边。
接近一米九极具压迫的身高,挺拔的身姿,匀称的身材,光是站在一旁就投下一片阴影。
再加上常年游走前线所培养出来的气场和凌厉的五官,哪怕此刻刻意收敛了一番,其存在也让人难以忽视。
郁秋踢石子的动作顿了一下,慢慢地侧过了头。
“郁秋。”
隔着极近的距离,陆迟风轻轻叫了一声郁秋的名字。
嗓音低沉,郁秋明明扣着帽子,却莫名感觉气流穿透了布料。
耳朵有些酥酥麻麻的。
没等郁秋回应,陆迟风继续说了下去。
陆迟风知道郁秋有他的电话号码,是他第二次去奶茶店出于他自己也不知道的原因留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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