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主从我们中间挑出四个,要办选魁会。
其余的挑剩下的,则没有我们那么风光,等有合适的客人出现,便要接客。
南风馆的选魁会自然不会像青楼中那样招摇过市,搭起一个高高的台子,就连路过的卖油郎都能在下头指手画脚。
反而只是将各处院舍装点一新,事先发请帖给那些出得起价钱的老主顾,到时候让美貌童子领着客人们,去到一处看四位公子献艺。
明明是皮肉买卖,馆主却偏要将一件粗俗之事办得极为风雅,显得别有一番清幽雅致的风情。
收到请帖的总共不过四十来人,就算是呼朋唤友也不会超过百人。
一想到过几天这副精心调养的身子就要献给其中一个陌生人,我便隐隐有些不安。
我不比琥珀有才情,也没有绝世容貌玩那种欲露还遮的把戏。
想一想到时候万一卷起竹帘,摘下纱帽,露出我这么一张脸,岂不是让人大失所望?所以最后便定下了个倚栏吹笛的节目,因为我身形在四人中最为修长,倒也颇为合适。
只是在挑选衣裳的时候,我挑来拣去都是些素色的衣裳,把教穿衣的师傅气得破口大骂起来,“秋蝉,秋蝉,可不就是灰扑扑快要入土的样子?”
说罢不再理我,拂袖而去了。
没想到选魁会的正日子没到,珍珠却先去了。
据说他那天晚上还没被抬回屋子就已经断了气。
馆主怕惹上晦气,连夜让人把他给葬了。
我收拾好珍珠的东西,能够留下的不多,值钱的都立即被人收走了,就算是死人用过的,欢场中的公子还哪有这许多讲究?唯有一些珍珠捡来当成宝贝的枯枝烂叶,还有他用草编的“蚱蜢将军”
才算是他自个儿的东西。
我把所有东西用一块粗布包了,埋在我们的窗户下面,睡前对着窗户口说话,倒像是珍珠在天之灵能够听见似的。
终于盼到了选魁会那天,我心里格外快活。
正所谓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等得日子长了,反而也不去想那人到底是高是矮是胖是瘦,只要是个男人,替我把这皮肉买卖开了张,以后就可以做到老死了。
那一天馆子里灯火通明,就连头牌碧玉都穿上了鲜亮的衣服伴在我们四个身边。
等客人来得差不多了,先要找个喉咙清亮的公子为我们报出姓名、年龄、出身,再稍稍介绍几句,最后把四个用来盛放金银的盘子上的红绸掀开,选魁会就算是正式开始。
我本指望能从这段话里头听出些甚么,因为我总也记不起到底是谁将我卖到这里来的。
哪知道讲到我的时候只简简单单说了籍贯,就开始拿一堆花团锦簇的词儿往我身上套,甚么肤若凝脂、腰如杨柳之类,倒是没怎么夸耀我的容貌。
等那公子说完,红绸揭开,露出四个银晃晃的盘子,便有已经几个客人走上前,往盘子上丢一些小金锭子。
旁边自有人一边记录,一边高喊某某人送某某公子黄金多少多少之类。
这盘子里头就是我们四个今晚的身资,谁出价高谁就能成为那位公子的入幕之宾,末了得到身资最多的那一个就是魁首。
这时候才刚刚开始,盘子里最多的那一位就已经得到了差不多相当于两百两纹银的打赏。
一个脑满肠肥的商人一出手就是一对白玉镯,显然是对他志在必得。
大概是我的介绍在这种场面上太过普通,我的盘子里只有可怜兮兮一小个金稞子。
我躲在屏风后头,看那人衣着还算风雅,就是不知道在床事上折腾不折腾人,心里砰砰砰跳个不停。
我被安排在第二个上台献艺。
这顺序里头大有讲究,最好的总要留到最后。
因为客人往往是越来越大方,等见了最后一位,心情一激动就很容易喊出天价。
上台的时候我光顾着看下面的人群,具体吹了甚么吹得怎样竟然全都不记得了。
至于要紧紧盯着那管玉笛,来一下“惊鸿一瞥”
之类的事情,也早被我抛到了九霄云外。
倒像是个毛毛躁躁的小兵,都已经快要短兵相接了,还在一个劲打量敌人的长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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