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士附蚁攻城是所有平民最不想看见的噩梦。
当号角吹响,望着前方佣兵举起圆盾伴随云梯、攻城锤缓缓向黑斯廷斯压进,野猪纹章甲的罗伯尔雅尔捋一捋大胡子,意味深长的对左右道:
“三百人的佣兵团,都快赶上咱们所有人加起来的军队数量了!
亏兰顿那家伙凑的出来!”
“要是不砍一砍这支树杈,恐怕迟早会把咱们主干的养分都吸收掉!”
罗伯尔是个臃肿的胖子,以前精炼的身躯经过优越生活的“折磨”
,已经要变得和家族纹章上的野猪一般。
“让他们多坚持会儿!”
……
西蒙科提紧盾牌,在佣兵群中毫不起眼。
后边的人在想什么,对于最前线的佣兵来讲毫无意义,他们脑子只有一件事
——抓紧攻破防守,这样才有活命机会!
还是那句话,战争来袭,越怕死的人往往死的越快!
西蒙科紧紧跟随着尼泽泽尔,身边的科恩缩着脖子,尽可能将所有躯干挡在盾牌之外。
身边羽箭不断,都是城上的反击,但零零碎碎不说,准头也非常差劲,有几次瞎猫碰见死耗子打在西蒙科盾牌上,就像被人砸了个石子一般,毫无力道可言。
这让首次经历大规模战争的西蒙科疑惑万分
——这就是攻城?
万箭齐发呢?
擂石滚木呢!
怎么感觉城上的士兵这么不专心!
与之对比的,则是西蒙科周围的一百名佣兵,各个都是虎狼之姿!
一百人,对于前世生活在人口大国的西蒙科来讲,这个数量简直微不足道,可真正身处其间,就知道只要是精锐部队,哪怕只有十个人,震撼力也是十足的。
可以想象,当一百多個平均身高都在一米八以上,浑身肌肉疙瘩,手拿盾斧、弓弩的猛男,向你怒吼着冲来时是什么场景。
尤其他们还穿着坚固的盔甲,伴随各类攻城器械,这场面,可比前世穿西服的黑道老大带领小弟出场要壮观多了。
也更摄人心魄。
于是日常驻军不过百来人,加上并临时拼凑的的三百农民构成的黑斯廷斯守军面对这一场景,直到佣兵兵临城下,才在一名骑士的吆喝下开始真正反击!
();() “哈,是群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