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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
地一声,白子羿把嘴里的茶水全喷了出来。
麦奇听见声音,抬头看他,表现得比他还要惊讶,“你、你、你……刚从剧组赶过来吗?还没来得及卸妆?”
“我都被开除了,上哪儿去演戏?”
白子羿翻白眼,与眼皮上的深褐色眼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别大惊小怪的,我平常就是这种装扮。”
麦奇心有余悸地拍了拍胸口,作恍然大悟状,“原来你是朋克羿啊……”
有人说,所谓的朋克,就是欧美那边的非主流。
麦奇则认为“非主流”
从来都不是一个贬义词。
它和当下许多流行元素一样,照样可以创造出艺术性的视觉美感和一些富有积极意义的东西。
白子羿人美,所以不管他装扮成什么样子,他都是美美的。
哪怕他画着夸张的眼线,涂着黑色的口红,仿佛中了病毒一般,随时都能黑化过去,他依然美出了一个全新的高度。
重口味妆容一般人真驾驭不了,也只有白子羿这种顶级神颜才敢尝试。
麦奇毫不吝啬地赞美,“你弄成这样,还挺漂亮的,就是第一眼看上去有点吓人。”
白子羿拿起茶壶给他倒水,“那你喝口水压压惊。”
麦奇好似发现了新大陆般叫道,“哇,你的指甲也是黑色的!”
白子羿得意地扬眉,“怎么样?很好看吧?”
话落,只听麦奇又道:“好像丧尸哦。”
白子羿嘴角一抽,“滚!”
第30章
白子羿对朋克的喜爱,远不是化一个暗黑系的妆容就能概括的。
麦奇向他请教了一些关于朋克方面的专业性问题,他都能对答如流。
谁的青春不叛逆?每个人都有过迷茫、叛逆的时期,白子羿也不例外,而他年少时的叛逆行为,主要表现在对朋克近乎偏执的热爱上面。
他打扮怪异,钟爱铆钉皮衣,在身上纹骷髅,给鼻子穿洞挂环,喜欢听重金属,似乎非要把自己弄得大家都避而远之他才会满意。
他曾经和几个志同道合者组建了一支乐队,唱着正常人完全听不懂的朋克摇滚,他们用歌声向世界抗议,抗议一切不公平的事情,甚至准备放弃学业,一心将乐队发扬光大,最好能冲出亚洲,迈向国际。
白妈妈得知这群熊孩子的伟大梦想后,一点鼓励支持都没有,反而张嘴就是一顿埋汰。
一个个搞得像个收破烂的似的,还好意思跑去国际舞台上丢人显眼?
先不说远了,有本事把胡同里的那群老大妈老大爷给征服了,然后再来谈梦想和未来。
如果连身边的人都说服不了,凭什么冲出亚洲摆平那些金发碧眼的外国人?
听到这里,麦奇哈哈大笑,“还别说,伯母的话真的很有道理,最后你们用歌声征服了那群大爷大妈了么?”
“大爷大妈每次看见我们就像见了妖怪一样,躲都来不及,根本就不给我们表演的机会。”
白子羿回想起那段轻狂的岁月,不由得笑了,“我妈说那些话,就想让我们别再执迷不悟下去,毕竟我们那时候还小,只有读书才是正道……我妈从小就特别疼我,即使我一门心思地把自己捣鼓成别人眼中的另类,她也没有强行干涉我。
用她的话来说,我只是打扮得比较怪异罢了,一不杀人放火,二不坑蒙拐骗,就连蚂蚁都舍不得踩死一只,那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爱咋样就咋样吧,只要坚持把书念完就行。”
“你妈妈真开明。”
麦奇羡慕不已,“那你念完了没有?”
“念了,后来还考上了大学,跨越大半个中国从南方来到北方,和那群小伙伴也慢慢断了联系。
不过我经常想起他们,我一直忘不掉当初那种不顾一切的朋克精神,所以我纹身、穿孔、留长发,算是对过去的一种缅怀。”
“不错,挺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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