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来一个青年。
青年应该是个麻瓜,就穿着很普通t恤衫牛仔裤,他显然没见过我们两个,于是站在游乐场的角落打量了我们几眼,我和莉莉也收敛起笑容,转过头去看他。
几秒沉默的对视后,他忽然冲向我停在旁边的自行车,扛起来就跑。
我呆了一秒钟,然后尖叫一声,跳下秋千,撒腿就追。
“抢劫啊!
抢劫!
有人抢自行车!
!
!”
莉莉在后面喊:“别跑!
伊芙琳!
别跑!”
哦,对,我们还有一辆自行车!
不用跑着追,可以骑车追!
我赶紧折回去,踹开支架,骑上剩下的那辆自行车猛蹬着追上去:“把车放下!
把车放下!
不然我放狗咬你了!
我有狗!
我真的有狗!”
那个混混青年显然是不信,他凭借着对这附近的熟悉,硬是往各种小巷里钻。
我发现拐弯的时候自行车还得减速,不然人会被甩出去,这样速度就被大大拖慢。
混混青年也不是傻子,他应该是思考过能不能骑着自行车跑,但我和莉莉的这两辆自行车是女式青少年自行车,颜色是粉色的,样式是迷你的,他一个老爷们儿显然是骑着别扭,所以他只能扛着车跑。
我快把脚踏蹬出火星子了,依靠直线加速,终于将我和抢劫犯的距离缩短到了一米。
我铆足了劲儿,瞄准他就想撞上去,谁知道那人突然转过身,抬起脚就要踹我的车轮。
见状,我本能地右打车龙头,整个人踉跄地跳起来弃车,然后抽出了我一直装在小挎包里的魔杖。
见我拿了根棍子,混混青年一开始有点疑惑。
他应该是犹豫了一下究竟要不要继续跑,但是在看到我身后没有任何帮手后,他看向面前比他矮一个头的我,忽然冷笑起来。
我用魔杖直接狠狠捅向他的眼睛!
搞笑,瞧不起我?你两个手都扛着车,你哪来的自信能打过我!
混混青年第一反应就是闪避,他向后猛地一躲,有些重心不稳,趁此机会,我抬起腿,对准他耻骨联合连线的中线位置就是一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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