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踏入swindlers’酒吧,我自如了许多。
但估摸心里装了事儿,不是纯粹来消遣的,所以神态并不轻松。
和韩彻两人吵吵闹闹一下午,嘴皮子都闹酸了。
他当着我的面将那杯药酒一口闷掉,非常严肃地向我科普这类补材并无实际医疗或壮|阳功效,除生|精作用只能让人上火。
说完,他一言不发继续干活去了,轮到我这个马屁拍到马腿上的人心惊肉跳,这不是买错品牌的小失误,而是往人心上扎针。
我把自己北方的属性卸载干净,扯着他的袖子撒娇道歉,“别气啦。
我换个东西送你?”
他紧盯着电脑屏,一副抽空理我的样子:“什么?”
“你喜欢什么?”
我这次直接,不装聪明了。
他抄起手来,斜睨我:“你觉得呢?”
“我只知道你喜欢美女。”
“那就送这个吧,”
他再度靠近我,摩拳擦掌般迫不及待,故意笑得痞里痞气,一副要把我生吞活剥的表情,“正好喝了一杯生精酒无处发泄。”
他手抚上我的腰,吻热烈地烫在我的皮肤上。
我任他动作,完全没当真,大脑飞转,怎么送他美女?我在m市并不认识长得好看且随时可以断绝来往的美女。
这时,我突然瞥见他书房的吉他,激动地抓住他顺势而下的手,欣喜若狂:“今晚酒吧我做你的wingman如何?”
我当然知道韩彻这种人根本不需人帮忙搭讪,但不代表他对这种搭讪方式不好奇。
英美剧喂养生活的人猎奇心理和行为尺度会比普通人大,他更是尤甚者。
我说完他眼睛一亮,不可思议地看着我。
我知有戏,这烂摊子算挽救回来了。
但我没想到,我的尺度太小了。
高脚凳将美女的长腿效果拉伸至极致,酒吧的昏光魅影将暧昧气氛衬得恰到欲说还休之处。
我第一次在酒吧如此殷勤认真地找寻美女,不负所望,这个世界上美女就是比帅哥多很多,随意梭巡一圈,一圈都是美女,各个类型都有。
同时也不负我隐隐的盼望,捕捉了一个帅哥,还和他目光相撞了。
我对韩彻说:“我觉得吧台那个穿黄裙子的姑娘很不错。”
他摇摇头。
我又指向那位红色马甲衫的熟女,“那个呢?”
那姑娘是我的菜,我喜欢在闹吧还自带文艺风的人。
他摇头,“女文青太头疼了。”
“宝蓝色吊带衫的辣妹如何?”
“在你眼里我这么野?”
“......”
你不是吗?我含怒瞪他。
他敛起挑剔的表情,抿了口威士忌,“好吧,其实我是怕她带我去洗手间。”
真惨。
我默哀后重拾耐心,但没个三两句他又把我打发了,我叉腰怒了,“你到底是不是来泡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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