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想养只小狗来着,奶奶不让,如果你特别想在我这里蹭吃蹭喝的话,也不是不可以,反正很多时候我都没办法将做好的饭菜全部吃完。”
他气笑了,屈起手指在我额头弹了一下,声音沉哑中带着说不出的感觉,“敢说我是狗。”
我抚摸着被弹到的地方,觉得这样的动作有些过于亲昵,可是内心里却又非常的舒适。
我不得不承认,我贪恋他所能带给我的在意温暖和陪伴,因为有他,我不再是一个人。
是我贪心,很贪心。
因为一个人的生活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有人陪伴的生活才是真的活着。
原则上来讲我和他见过的次数并不多,但小时候的情意总是最干净、最真诚的。
而且当年那个身穿西装打领结、认真装作不在意,又认真觊觎游戏的小绅士,真的留给我很深的印象。
说起来,秦彻还曾救过我的小命。
顺着巷子一直朝西边走,会有一条小小的河流,不知起源何处,更不知终结于哪里。
但在我童年的记忆之中,那里绝对称得上乐土。
我最喜欢的就是春夏时节,在河沟边上用小铲子挖蚯蚓,拿回家喂给奶奶养的小鸡吃。
那年夏天的傍晚,我拿着小铲子,秦彻拎着小塑料桶,带着秦玉去河边挖蚯蚓。
由于上午刚下过雨,河边的泥土有些松也有些滑,我一个不小心,摔在河水里,头磕在一块石头上流血了,又疼又怕的我坐在水里嗷嗷大哭,女侠风范尽失。
秦玉被吓得惨白着一张脸木头似的站在河边,是秦彻,他踏着他油光锃亮的小皮鞋踩进被搅得混浊的泥水里,打口袋里掏出洁白的小手帕捂在我头上让我自己按着,他弯下腰,咬紧嘴唇,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我背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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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不远,被出来找我们的奶奶碰上,把我接了过去。
那天的我受了惊吓又着了凉,回去没多久就开始烧,迷迷糊糊之际,听到来看我的秦奶奶夸秦彻,说他是个小英雄,救了我的命。
为了这次的救命之恩,奶奶为我们做沙包时,我特地挑了个和他的小西装颜色差不多的留给他。
可惜,打那以后,他再也没有来过。
我的沙包一直一直留着,没能送出去。
前几天收拾东西的时候,还真的找到了没有机会送出去的小沙包,只是时间太久,布料风化成渣,一碰就破了。
“开玩笑嘛,还打人,这么玩儿不起。
多个人多把米而已,你要是真的喜欢,可以常来。
不过,这里要拆了,以后会不会钻桥洞不好说,该来就来,再来也不过是吃一顿少一顿。”
“这可是你说的,不能反悔。”
几顿饭而已,我还是供得起的。
毕竟,现在的梧桐也是腰缠千万的富婆呢。
可是,这家伙不是要长住沙家浜吧。
简朴的生活习惯不能改,但这不意味着抠搜。
我暗暗决定,秦彻下次再来,要给他做一顿我最最喜欢的可乐鸡翅。
遗憾的是,可乐鸡翅没吃成,我却进了医院。
事情是这样的。
吃过午饭我正在洗碗,秦彻接了一个电话,说南城那边老宅有点事,他必须回去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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