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老丈脸色一变,道:“别乱说,皇宫里的东西你又没吃过。”
庭辉又问:“这烧鸡叫什么名目?”
“这个嘛……”
楚老丈低头沉思,想了又想。
庭霜已经想出名目来:“这么好吃,就叫它皇帝烧鸡好了。”
庭辉立即反对:“不能叫这个名,太不敬了,搞不好要杀头的。”
啧,差点忘了这是封建社会,庭霜直撇嘴。
“就叫一品烧鸡好了。”
楚老丈已经想好了名目,“赶紧把这些背到城里卖吧,小心放坏了。”
庭霜让庭辉留在家里干活,自己背着鸡到城里去,心里盘算着成本和收入,每天在家做好背到城里去卖,不算卖鸡的时间,光来往路上就得花好长时间,地里的农活会耽误的,时间也是成本。
怎样想个法子,尽可能的降低成本呢?
一路上,思前想后,有了初步的法子。
进了城,先不叫卖,直接上城里最大的酒楼。
跑堂的店伙看他的打扮就知道是出力的农夫,但是饭馆这行讲究和气生财,所以店伙也没表现出嫌贫爱富的神色,不热情也不冷淡,往里让座。
庭霜提出来要见掌柜,店伙对这种事情见得也多了,问:“可是来卖东西?我们店买货都有老客户,多年的交情,一般是不轻易换别人的货。”
“你先看看我的货再说。”
庭霜说着掀开筐里干净的白布,一股浓郁的香气扑鼻而来,惊动了掌柜。
掌柜的得知他的来意,很遗憾的表示,本店一概不进外面的熟食。
庭霜很生气,背起筐子就走,肚里暗骂:“真是瞧不起人,等我以后开了饭馆,挤死你们。”
又纳闷,怎么别人穿越过来到酒楼卖皮蛋卖竹笋卖糕点那么容易赚大钱,到自己这儿就不行了呢?
可是骂归骂,这十四只鸡也得卖出去,想起史杰帮了大忙,这些天忙着农活,没顾上去看望,不如把这鸡当礼物送他,表示一下感谢也好。
很巧,史家离这里不远。
史杰正好在家,看他来很高兴:“大公子来看望还提什么东西,太客气了。”
庭霜老实地告诉他做鸡卖鸡的事,史杰当即叫老婆切了一碟子,尝了尝,道:“这鸡味道很好,比我以前吃过的都好,你去卖肯定能赚钱。”
庭霜说了自己的难处,要干农活,再养鸡做烧鸡再进城来卖,实在忙不过来,想直接给酒楼供货他们又瞧不起乡下人。
史杰哈哈一笑,说:“你也别埋怨酒楼。
那家汇源楼是全县最大的酒楼,到现在这一代的老板冯德才,已经是第四代,几代经营发展到现在,着实不容易,你知道经营一个酒楼最重要的是什么?”
“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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