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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初的手心里,是胡慕湾律师事务所的胸针。
经久不衰的人物有非常高的社会地位,胡慕湾搞垮过豪门世家,也让一些无法出头的悬案见了光,圈内人都知道,民间传闻不是传闻,而是事实。
可郑乘风不认为黎初有这样的背景:“小丫头,且不说胡律师已经隐退,你凭什么觉得。
我会因为一个平平无奇的胸针就妥协?”
这样的对峙属实天真,郑乘风没觉得一个丫头片子就能震慑到他,夹烟的手在雾气中挥了挥:“滚一边儿呆着去,老子没空陪小孩过家家。”
郑乘风原本出生书香门第,当年家道中落后还是秦臻帮忙接济度过了难关,没想到养了头白眼狼。
商圈里多的是人瞧不起他,所以一朝得势便总故意这样,喜欢看别人敢怒不敢言的嘴脸,以此为乐。
好似这样能满足变态扭曲的自卑心理。
“您大可以试试。”
黎初头发揽在一侧,像国画上散开墨汁的花:“或许您知道鸿福孤儿院。”
这回郑乘风犹豫了,垂头仔细端详那枚金色小巧的玩意,表情半信半疑。
胸针当然是真的,是胡院长亲自交给黎初的,江湖虽已不见英雄,可传奇还存在于世间。
胡院长让她好好保管,有朝一日需要,这枚小小首饰会让当年辉煌重启。
黎初不知道是什么样的辉煌,因为胡院长已经老了,老得抢救了无数次,才险些保住性命。
一想到这,黎初更是难过,说出口的话含了些哽咽:“胡院长待我如亲母,您大可以继续。”
一顿,补充道:“如果您还不打算离开的话。”
死静的灵堂前,秦臻意气风发的面容定格在后,秦颂凝视着黎初的背影,回头看了看秦臻的脸。
她觉得秦臻在笑,含着泪欣慰地笑着,仿佛在说,乐乐,爸爸放心了。
秦颂无力地想,他放心什么呢?
伤还在,不仅在身上,还在心口,即使用城墙堆砌保护,也没办法改变伤痕永久烙印。
她怨恨过秦臻,怨恨过秦昭,怨恨秦家的无能,让她只能卷在狭小的空间里听水滴声。
秦颂迫不得已优秀,迫不得已考上南大,然后毕业,隐匿在尘世中。
陈燃不算好人,可契约精神非常足,秦家投给阳鑫的钱在合同纸上写得清清楚楚,所以尽管她再张扬个性,郑乘风也没法完全找到她。
那张合同是祭奠秦颂契约精神的开始,陈燃这样的人都能守住秘密,唯有合约能办到。
郑乘风每次快要找来时,陈燃会提早通知,她搬了七十五次家,澄安公寓是第七十六次。
秦颂疲倦地捏着戒指,用余光看黎初。
很多时候她不解这个女生的行为,就像此刻,黎初只是一个外人,却多管闲事的搬出了胡院长的名号,她到底知不知道什么叫引火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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