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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勒斯咬破手指,又吸了口血,一股发霉的恶心味道充斥了口腔,热流却没有再次出现。
但那不是错觉!
从镜子里打量着自己,就算是人类也没有那么轻易咬伤自己皮肤的,这分明是血族的特征。
看来他在得到一具人类的身体同时,也在改造这具躯体了。
当他吸进第一口血,这具身体便开始脱离人类的范畴。
至于改造的能量...看着停止流血的指尖,塞勒斯若有所思,恐怕还是和血族一样了。
吸血,修炼,改造身体,照这个方向继续努力,迟早能得到强大力量,打开时空裂缝,回到自家城堡,到达人生巅峰!
想想就觉得热血沸腾!
塞勒斯拍拍脸,虽然现在还是个弱鸡,但他相信自己会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现在要考虑的是第一个猎物!
无论什么血液都能给血族带来能量,但血液和血液之间也是不同的。
同为血族的血是最没用,而且口味就像发霉的食物。
动物的血也能提供能量,但显然不足以满足塞勒斯此时的需求。
人类的血是上佳的选择,其中处女之血最美味,而强者富含灵力的血液不但美味,更能提供巨大的能量。
舔了舔嘴唇,塞勒斯脑袋里出现一个人影。
虽然不知这人天赋如此之高为何没被教廷吸纳,但也是方便了他。
便宜哥哥,对不住了,就当是为了你弟弟做个最后牺牲吧!
吸血鬼对着镜子里的自己,露出残酷笑容。
程维桢处理完手上最后一件事已近凌晨,离开的手下关了灯,也总算可以让他休息。
尽管身体叫嚣休息,但程维桢还是决定在睡觉之前先去看看空间。
对,就是小说里常有的那种,有山有水有灵泉,种花种菜养牲畜无所不能的随身空间,这也是穿越带给他的好处之一。
但它不属于任何一本种田文,而是来自一个充满丧尸的绝望末日。
程维桢虽然还是程维桢,却意外得到了来自三年后的记忆,来自一个虽然开了挂,却被最亲近的族人推入火坑的异能者程维桢,这一度导致了他记忆混乱。
随身空间是附在程家的传家宝戒指上的,对未来将信将疑的程维桢第一时间按照未来的方式开启了空间,无法用科学解释的现象终于令他不情不愿的相信了未来。
将*留在空间外,意识环视了空间一周,从果树林到绿油油一片的田地,再到堆积着各种物资的巨大仓库,程维桢这才退出了空间,打算休息。
不对!
思维一动,灯立刻亮了起来。
脖颈湿漉漉的,一个人正窝在他的怀里,毛茸茸的脑袋暧昧的啃完着他的脖颈。
电灯突然亮起来令来人措手不及,反射性的跳了起来就要逃走。
但他的动作还是慢了一步,程维桢已经抓住他的胳膊。
看着那张带着羞恼惊慌的熟悉面孔,程维桢的头脑空白,下午对方那痛苦挣扎的目光一闪而过,各种线索彻底穿在了一起,他忽的明白了一切,艰涩的叫道。
“瑶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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