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如玉看着大皇子的那张脸,确实俊美到了极致,妥妥美男子一枚,而且身形高大,是个女子都会喜欢这种类型,虽然他没有皇位继承权,但好在不用参与党争,日后也能做个闲散王爷,安安稳稳过一辈子,因此不少官眷都看好他这个金龟婿。
只不过如今还未娶亲,比他小的皇子都已经成家,他还处于尴尬期。
“司徒煜,你看他那张脸确实英俊,是不是比你好多了,这大端第一美男子果然名不虚传。”
“哼,养在深宫的小白脸,本王这可是战场拼杀出来的,要是全天下男子都像他一样弱不禁风的,那大端怕是早就变成大夏了,本王这叫强壮。”
司徒煜撸起袖子,想要展示肱二头肌,可病重了一年哪里还有昔日的肌肉,如今只不过是一副骨头架子了。
“哈哈哈,你这是肥肉,不是肌肉吧。”
“本王练练就有了,你别笑。”
宁如玉不由得笑了起来,他这幅样子着实好笑,昔日的雄风不再,现在身体也没有往日的强壮,能被病痛折磨一年之久,他已经算是命大了。
“你看那边那个女子,身体丰腴,皮肤白皙,关键人家还是御史的女儿,琴棋书画一样精通,不比你强多了。”
对面那女子眼中秋波尽显,看着司徒煜一脸娇羞,很显然也被他这张脸迷惑了,但是该说不说,这女子确实波涛汹涌,比她豆芽菜的身材不知道好上多少。
“哼,我年纪小还能长。”
“但愿如此。”
宁如玉都有些纳闷了,这些日子她都吃了不少补品,可瘦弱的身材依旧没有改变,还要日日被嘲笑,看来日后要下猛药,猛吃滋养补品才行。
“好,这舞陛下和本宫看了都觉得好,玉簪就赏赐给林姑娘,林公可是养了一个好女儿,该赏。”
皇后对着一位粉衣女子猛夸,这女子相比就是她看上的儿媳人选之一,林国公可是唯一一位有爵位且有兵权的国公,是除了司徒煜之外为数不多的武将之一。
手里有兵权,竞争皇位的机会就会大上许多,皇后挑的人果然对三皇子助益颇大。
“炜儿,快去将玉簪亲自送给林姑娘,以表皇室的敬重。”
魏炜是皇后的养子,生母是身份低贱的宫女,而皇后无子便收养了他,如今已经到了成婚的年纪,皇后给她挑的人,他不论是喜欢还是不喜欢都不能推辞。
他与魏轩不同,身上少了一些老谋深算的味道,脸上透着单纯,只要皇后开口,无论任何事情他都会去做,面对那女子也是一脸和气。
“皇后娘娘,臣妾觉得张家女儿的舞蹈更胜一筹,林家姑娘略透着一股小家子气。”
“陛下觉得呢?”
皇后和张贵妃两人都盯着皇帝,看他到底会选择谁,林国公的兵权对于争夺太子之位有极大的助益,张贵妃绝对不能让皇后得到。
“北境王觉得呢?”
“本王觉得都好,谁喜欢谁,就将玉簪和珍珠给谁就行,也不必一定要二选一,百花齐放才是好的。”
“对,如此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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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有人说,假大空。且看一个普通文科生在秦时世界,如何拨动时空的琴弦。地泽万物,神农不死。农家,还不去研究杂交水稻。大道阴阳无极太一。阴阳家,快去发现宇宙星空的奥秘。儒家道家,天人合一境界还有另一种诠释。名家墨家,世界的本质属性是物质性。先贤诸子,你们的学说泽披后世,却无法孕育自然科学的种子。陆言决定,他要改变这一点。江湖朝堂,波澜壮阔,蓦然回首,他已成为人间之圣。PS本书不是爽文,前期甚至有点小虐。也不算完全的系统流。欢迎开喷,前提是看完前六十章。书友交流企鹅701922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