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霄刚梦到自己和沈翎换回了身体,还没来得及高兴,画面一转脚底踩空,睁眼醒了过来。
常喜一把掀过被褥,冲着沈霄头顶喊道“快醒醒沈九,小姐说了,你进府别把自己当个爷。”
沈霄捏了捏高挺的鼻梁山根,斜睨一眼叹口气“我昨夜睡得不好,容我休息好了再去伺候成吗”
“不成不成,你可别难为我了。
小姐说一不二,你若顺着她,保你在赵家能出人头地。”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这道理,沈霄懂。
他不明白的是,做个赵家的家仆算什么出人头地
沈霄换了一身下人的石青布衫灰裤,又抹了把脸才出房门。
常喜抬眼不经意的瞄了下,有一瞬怔愣住了。
少年身姿板正,瘦削青涩,清雅俊秀的面容恰如一副水墨画,用毫笔在宣纸上细描淡淡晕开,眼梢微微上挑,透着一种莫名的傲慢。
按着民间话本子的套路,隐瞒身份的富家公子救了小姐,接着就轰轰烈烈,以身相许了。
可惜,小姐不养幼崽。
沈霄不知常喜脑壳里编排着一场好戏,打余光里一瞥,见她笑的不怀好意,于是皱起眉头,手指摩挲着光洁的下巴道“若你想说我脸黑,不用告诉我。”
常喜嘴巴动了下,尴尬的摆摆手道“不是不是。
我发现,你真是长得不赖。”
这算什么褒词。
沈霄有些气笑。
才出院门,走廊上就遇见一人,不偏不倚的挡了去路。
“常喜,这是要去哪”
“听说小姐是昨儿夜里回来的”
来人丈青圆领大袖衫,头戴巾帽的儒生打扮。
年纪尚轻,左眉梢是断眉,说话时眼角微垂,神光内敛。
常喜瘪瘪嘴,暗道这人像只虫子似得,天天上赶着往府里跑,也不嫌累。
“你怎么来了要找小姐可不行,我们要去铺子里。”
“我是来找大公子的,院的事既然交托给我,我怎敢懈怠。”
“这位是”
他目光顺势移过来,带着探究审视着沈霄。
“沈九,他叫陆昀。”
两人对视一眼就错开,彼此点了个头。
那陆昀还想说些什么,就被常喜打了岔。
“沈九,小姐等急了,快走吧。”
重生以后,云清最想做的是跟卓一言离婚。卓一言离婚,好啊。于是,当晚云清出现在了监狱。云清卓一言勾唇浅笑离婚还是坐牢,你选。云清前世被渣女所害,被卖入暗帝组织,一生活在阴暗的角落,如今她重生了,浴血归来,重回命运转折点,脚踹前夫哥,手撕白莲花,遇人杀人,遇佛杀佛,攀上人生巅峰。只是,渣男变忠犬,前夫变丈夫,什么情况?传言,卓少校面冷心狠,且那方面不行,事实证明,传言都是骗人的!云清捂着自己的老腰,三天都没下来床。卓一言还离婚吗?云清离你大爷!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逃婚101天学霸娇妻,乖一点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秦华穿越了,到了强人遍地的洪荒,他却成了一只没有自保能力的小妖。赶上了鸿钧讲道末班车,人阐两教嫌弃他是妖,西方二圣对他恨之人骨,女蜗娘娘摇头叹息你还是走吧!没奈何,他只好投人截教。他将如何走自己路,寻自己的道,在以后的封神大劫中保住自己的命,保住在意自己和自己在意的人的命,让我们拭目以待。...
我叫陈平,祖上有钱有势。没人知道从爷爷那一辈起,我们家发家的秘诀就是靠着摸金倒斗得来的。不过九十年代初期,我爷和我爸摸了一次大墓,丢了一双手回来,那时候我们家开始洗白,并且勒令我这辈子不要在去碰这一行。于是,我在武功县开了一家专门倒腾古玩的寻龙古玩店,本以为安逸一辈子,却没想到,一枚摸金符的出现,让我重操旧业。而当我想再次金盆洗手,却惊骇的发现,我的一只脚已经踩进了这泥坑中,拔也拔不出来了...
巫族与妖族联手演戏,牺牲几位顶级大佬,开辟出不属于洪荒世界的空间做为巫妖两族的新栖息地。除后土外的十一祖巫真灵散落各个小世界,穿越而来的苏青霓在后土的委托下前往各小世界寻找祖巫真灵,开启丰富多彩的时...
凤族的宝小贝祸疙害瘩,萧凤,涅槃失败了,渣渣都不剩。再睁眼,重生到了八十年代,穿成了个苦巴巴的农家女。前有大伯一家虎视眈眈,嫁个俊男人还是个瘫子,转身一群小包子张嘴要吃饭。萧凤觉得自己...
在末世拥有一辆无限能源的房车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你可以组建一只全世界最顶尖的生存团队,在保证食物充足的前提下,每天躺躺咸鱼,杀杀丧尸,有空的话就顺便拯救一下世界。这样就很舒服了...